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孟集国税分局

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孟集国税分局

编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孟集国税分局因保管不善,将*********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孟集国税分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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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ml"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s://www.huoqiu.gov.cn/public/*******/********.html

标签: 不动产权证书 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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