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选聘湘科二期项目测绘服务单位的公告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选聘湘科二期项目测绘服务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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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2024-***** 分  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4月22日 11:51
名  称: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选聘湘科二期项目测绘服务单位的公告
文  号: 无 主 题 词: 无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选聘湘科二期项目测绘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湘科二期项目3140.7106亩(最终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的放桩、定点及分户测量工作,现公开选聘该项目测绘服务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湘科二期项目。该项目面积约3140.7106亩亩,做好该项目范围内的放桩、定点及分户测量工作。

二、选聘内容

本次选聘一家服务单位作为湘科二期项目放桩、定点及分户测量工作的服务单位。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且有过相关工作业绩并在海南省备案的资质公司。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指的是〈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和严重违约事件。

3.2.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有关证明、证书、证件有效。

3.2.3由于该项目工作时间紧,服务单位按时进场开展湘科二期项目范围内的放桩、定点及分户测量工作。

四、报名时间

报名人持相关资质材料于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8:00)到东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土地事务管理所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5日下午18:00,未在要求时间内报名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工作。

五、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5.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需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行业标准要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拟配备技术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

5.3提供相关工作业绩合同复印件。

5.4单独密封报价函,报名人以单价(元/亩)报价形式对本项目服务予以报价,报价函格式自拟。

5.5承诺书。

5.6以上资料文件均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六、评选办法

在资质合格的基础上,按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国家财建颁发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与《困难类别细则》工程测量中有关规定进行报价,以报价最低者及有过该类型服务经验者综合考虑,确定中标单位。

七、报价要求

投标单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标准及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测算报价,不得恶意报价,并且报价时应附带测算单价公式及依据。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九、选聘单位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9*****111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4月22日

相关文件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选聘湘科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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