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标识标牌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千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标识标牌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新院区标识标牌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5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DY-2024-038

项目名称:新院区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标识标牌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办公设备 电子大屏、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0 9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合同包2(安防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视频设备 安防监控、停车管理设备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0 9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合同包3(窗帘隔帘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窗帘及类似品 窗帘、医用帘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0 4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标识标牌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安防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3(窗帘隔帘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宝鸡市财政局关于中、省《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落实措施的通知(宝市财办采(2022)9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标识标牌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提供2022或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常规和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完税证明:提供2023年4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社保缴纳情况:提供2023年4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0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声明函)。

合同包2(安防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提供2022或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常规和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完税证明:提供2023年4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社保缴纳情况:提供2023年4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0本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声明函)。

合同包3(窗帘隔帘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提供2022或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常规和三表一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完税证明:提供2023年4月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社保缴纳情况:提供2023年4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承包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0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至 2024年04月2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5月15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递交

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及办理投标人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2、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入界面后完善相关信息并打印回执单。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格式);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本项目相关变更、澄清、补遗、说明等附件均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bj.sxggzyjy.cn),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并下载相关附件,因投标人未及时下载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4、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投标人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6、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企业端”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进入菜单“采购业务--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后,电子化平台将予以记录;

7、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

8、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发布。

注:每个供应商只能参与其中的一个标段,不得兼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千阳县人民医院

地址:千阳县城南关路12号

联系方式:0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西三爻村长丰园小区Ⅰ区1幢C单元11层1110室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77*****138

陕西大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区标识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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