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实验学校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实验学校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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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服务描述需求描述数量控制单价(元)计量单位
1人员要求:1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5月1日(一)解答法律咨询,对学校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进行论证,提供意见或建议; (二)根据学校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出具律师函,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三)协助草拟、制订、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书,对学校的合同、协议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参与学校有关法律问题的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五)受学校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六)为学校在教学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七)为学校内部治理、规范运作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八)为学校管理层及教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九)提供与学校业务相关的法律信息;(十)根据学校需要,参与处理学校人事、劳动用工、学校安全和学生伤害事宜; (十一)经另行委托,代理各类仲裁、行政复议案件和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项代理事务。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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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实验学校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实验学校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138197
(三)预算金额:2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编号
服务描述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数量
控制单价
控制单价
(元)(元)
计计
量量
单单
位位
1
人员要求:1
服务开始时间:2024年5月1日
(一)解答法律咨
询,对学校的重大决
策、重大事项进行论
证,提供意见或建
议; (二)根据学
校需要,以法律顾问
的名义出具律师函,
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
益; (三)协助草
拟、制订、修改合同
等法律文书,对学校
的合同、协议进行合
法性审查; (四)
参与学校有关法律问
题的磋商、谈判,进
行法律分析、论证;
(五)受学校委托,
签署、送达或者接受
法律文件; (六)
为学校在教学管理方
面重大决策的合法
性、可行性、风险预
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
据和法律意见;
(七)为学校内部治
理、规范运作提供法
律意见或建议;
(八)为学校管理层
及教职工进行法制宣
传、教育、培训,
(九)提供与学校业
务相关的法律信息;
(十)根据学校需
要,参与处理学校人
事、劳动用工、学校
安全和学生伤害事
宜; (十一)经另
行委托,代理各类仲
裁、行政复议案件和
涉及经济、民事、知
识产权、劳动、行
政、刑事等必须进入
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
序的专项代理事务。
1
20,000 项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4月23日
-第1页-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二)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
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三)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
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陈永雄 13539406150
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小学实验学校
2024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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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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