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书画院宁夏美术馆“黄河颂—中国国家画院黄河文化主题写生创作作品展”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
宁夏书画院宁夏美术馆“黄河颂—中国国家画院黄河文化主题写生创作作品展”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黄河颂—中国国家画院黄河文化主题写生创作作品展”活动项目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展览服务/其他展览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夏书画院(宁夏美术馆)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23日 11:4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0号新材·富汇大厦12楼1205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5月06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0号新材·富汇大厦12楼1205室 | ||
预算金额 | ¥4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胡小敏/张士昊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255/153*****417 | ||
采购单位 | 宁夏书画院(宁夏美术馆)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团结路与宁安北街交叉口东南180米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胡小敏/张士昊135*****255/153*****4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0号新材·富汇大厦12楼12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田凯0951-*******/177*****646 | ||
附件: | |||
附件1 | 应答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 .doc |
项目概况
“黄河颂—中国国家画院黄河文化主题写生创作作品展”活动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0号新材·富汇大厦12楼12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24ZCF030
项目名称:“黄河颂—中国国家画院黄河文化主题写生创作作品展”活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段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项目金额(元) | 备注 |
一标段 | “黄河颂—中国国家画院黄河文化主题写生创作作品展”活动装裱项目 | 为本次活动提供书画装裱、照相 | 按照采购人指定时间履行 | ******.00 | |
二标段 | “黄河颂—中国国家画院黄河文化主题写生创作作品展”活动展览项目 | 为本次活动提供展览设计、布展 | 按照采购人指定时间履行 | ******.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指定时间履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22]275 号”等其他中小企业政策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根据宁财(采)发【2021】22号《自治区采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 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至 2024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0号新材·富汇大厦12楼1205室
方式:邮箱线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9日(每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4时-18时)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应答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填写完整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应答报名及资料领取登记表可在网上下载)发送至**********@qq.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公司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回复至投标单位邮箱。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0号新材·富汇大厦12楼12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0号新材·富汇大厦12楼12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发布。
2.其他事宜: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书画院(宁夏美术馆)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团结路与宁安北街交叉口东南180米
联系方式:胡小敏/张士昊135*****255/153*****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0号新材·富汇大厦12楼1205室
联系方式:田凯0951-*******/177*****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小敏/张士昊
电 话: 135*****255/15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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