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沈阳工程学院污水回收处理站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NT-2024-0404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工程学院污水回收处理站维修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199,632.62元,招标人为沈阳工程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沈阳工程学院污水回收处理站进行维修。学校污水回收处理站污水回收处理能
力下降,中水质量较低,有明显浑浊、异味,不能满足现有中水的需求。改造后要求提高污
水处理回收能力达到设计要求,处理后的水达到中水回用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
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和直接排放标准《辽宁省污水综合挂放标准》(DB21/1627
2008)。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工程学院污水回收处理站维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工程学院污水回收处理站维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或者环保工程专业承
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及以上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3日08时00分到2024年04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
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
时使用,证明文件需要加盖公司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
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71号2门)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1号2门)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M-2024-04049
项目名称:沈阳工程学院污水回收处理站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199,632.62元
最高限价:199,632.62元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按甲方实际需求施工)
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采购需求对沈阳工程学院污水回收处理站进行维修。学校污水回收处理站污水回收处理能
力下降,中水质量较低,有明显浑浊、异味,不能满足现有中水的需求。改造后要求提高污
水处理回收能力达到设计要求,处理后的水达到中水回用标准《蜮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
00500
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和直接排放标准《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
2008)。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
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参级及以上或者环保工程专业承
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及以上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71号2门)
方式现场领取。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
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证明文件需要加盖公司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
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贵人、自
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问、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5月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71号2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质疑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062731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改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工程学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工程学院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24-319753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71号2门
联系人:丁梦瑚
电
话:024-81231233-805
电子邮件
Intmzb@126.com
丁梦那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