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影像转诊服务及远程影像诊断服务招标公告

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影像转诊服务及远程影像诊断服务招标公告

影像转诊服务及远程影像诊断服务的

单一来源遴选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影像转诊服务及远程影像诊断服务的单一来源采购。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采购人:仓山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采购项目名称:影像转诊服务及远程影像诊断服务

3.项目概况及采购货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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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二、采购内容及服务需求

为提升我中心医学影像诊断能力,提升临床诊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助力实现分级诊疗。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等政策文件精神,在保证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我中心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向独立设置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采购有偿的医学影像检查诊断服务。

本项目需投标人提供DR远程诊断服务,CT、MR、钼靶、全身骨密度、DR、彩超、动态心电图、动态血压转诊检查服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服务能力:

1.投标人必须具备CT、MR、钼靶、全身骨密度、DR、彩超、动态心电图、动态血压服务资格与诊断能力,若无法全部提供则视为无效投标。

2.DR远程诊断服务流程要求:结合患者临床诊疗需求,由采购方使用现有放射类检查设备采集患者检查图像,并通过配套提供的信息平台传递给投标人,投标人诊断医师负责该患者的阅片诊断、报告书写、报告审核及反馈回医院。

3.转诊检查服务流程要求:转诊检查患者携带我中心开立的纸质申请单前往投标人诊断中心,由投标人完成该患者的检查服务,并输出检查图片及诊断报告,反馈至我中心。

4.电子诊断报告:投标人必须通过系统反馈电子诊断报告,并支持我中心在配套系统中直接打印患者报告。

5.电子云胶片服务:投标人向远程诊断患者提供CT、MR、X射线、DR电子云胶片服务,实现患者在手机端即可调阅检查图像及报告。

6.投标人应采用与我中心一致的影像诊断标准,为方便本项目转诊检查服务,投标人应为福州市内第三方独立设置的影像诊断中心。

7.投标人应配备7*24小时专职诊断医师,及时响应我中心影像远程诊断服务需求,要求1小时内完成诊断报告的输出,急诊报告30分钟内完成。

8.投标人应及时响应我中心转诊检查需求,开辟专用队列并给予患者必要的协助。

9.投标人应向我中心每周提供诊断医师、副高级专家及信息系统维护人员排班表,以便于我中心及时联系。

10.投标人应负责远程诊断、电子报告、电子云胶片配套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维护工作,所产生系统运行、数据存储成本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我中心除支付诊断服务费用外,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三、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说明

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和《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管理规范(试行)》对远程影像诊断服务主体在机构环境、影像设备、专家团队、工作机制、管理体系等方面设定了较高的标准,我中心分别于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12日在我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采购影像转诊服务及远程影像诊断服务招标公告,但在两次公告截止日报名且通过资格评审投标人仅一家为福州施尔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有限公司。

考虑到我中心实际情况,为了让居民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远程影像诊断服务,开展远程影像诊断业务对我中心临床业务正常开展极为重要且紧迫。
福州施尔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有限公司是本项目前期公开招标唯一报名并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人,且获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等必要证件,可合法开展远程诊断服务。
因此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采购项目预算控制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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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福州施尔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观海路66号太平洋城13号楼2层。
六、采购人的联系方式及地址
(一)联系人:杜女士
(二)电话:0591-********
(三)地址:仓山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
七、公示时间
我中心将在本中心微信公众号及院务公开栏上公示此遴选公告,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9日17:30,共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与福州施尔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有限公司进行谈判。
八、谈判时间及材料提供
1. 谈判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工农路206号。
2. 材料提供

(1)营业执照;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放射诊疗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投标代表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正反面);

(6)相关资质证明、标准材料、响应文件;

(7)首轮报价单(单独密封)。

响应材料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胶装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字样;副本应与正本一致,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则以正本为准。

3. 提供材料时间和谈判时间我中心另行通知。

4. 出现以下情形,我中心将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

(2)投标文件未合格封装。

九、本次最终解释权归本中心所有。


仓山区临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4月23日

标签: 诊断服务 远程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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