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平圩电厂四期项目关于消石灰的采购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平圩电厂四期项目关于消石灰的采购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一局/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平圩电厂四期项目部
发布时间:2024-04-23 08:35:06
投标截至时间:2024-04-24 20:00:00
内容:
询价公告
一、详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消石灰 | Cao+Mgo ≥75%消石灰 | 吨 | 1500 |
二、有关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1.2营业范围必须涵盖询价物资种类,有特殊资质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资质证
明文件;
1.3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处罚有效
期内的供应商;
2.报价资料要求: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含法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本年度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出厂前的)、包装费、运输费、储存费、装车费、保险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费,由供方承担,需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无要求,没有特殊情况,不含税单价不予调整,税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予以调整。
4.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出厂前的)、包装费、运输费、储存费、装车费、保险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
以及所有相关税费,由供方承担,需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5.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6.验收标准:过磅称重。
7.结算方式:每月25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自发票开具之日起7日内传递给需方。需供双方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传递过程中必须留取相应的交接签证手续。需方办理结算入账手续后,货款按月结算支付,凭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的下一个月支付上一期货款总金额的70%,次月25日前付款至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6个月,质保期从该批物资到货之日后开始计算。
9.报价有效期:120天。
10.其他要求:无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采”递交资料(具体请参
考网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平圩电厂四期项目
项目地址: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生态大道5号
联系人:赵胜坤 电话:178*****586 邮箱:**********@qq.com
标签: 四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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