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4年气井泡沫药剂加注与辅助排水采气
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2024年气井泡沫药剂加注与辅助排水采气
招标编号:2024FWGK105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成本计划。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按照安全环保要求,我厂气井泡排液不能直接外排。如无法保证泡排工作量,井筒积液将逐渐加剧,长时间积液易造成气层水锁,严重影响气井产能。重庆分公司整体服务外包泡排管理模式为我厂泡排工作提供了新思路。为了恢复气井产量,同时探索泡排工程服务外包在我厂的适应性及应用前景,开展泡沫药剂加注与辅助排水采气工程服务外包;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量预计100井次泡沫药剂加注与辅助排水采气技术服务,要对井筒积液情况进行科学分析,根据气井生产情况及时制定合理的泡排作业方案,避免气井出现水淹,保障气井产量稳定,生产连续,泡排作业后及时在井口进行消泡处理;供泡排作业所需的起泡剂、消泡剂应具有较好的起泡、消泡性能,并与十厂砂岩储层具有良好的配伍性。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为一年质保期)。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140万元(不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持有效的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管理资质证、井控证、HSE证、有毒有害气体防护证。
3.4投标人须承诺:能及时提供满足本项目需要的人员,满足施工需求,在入场时须具备有效的井控证、HSE证、有毒有害气体防护证。
3.5 投标人须承诺:若中标,自代理机构发放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到招标人处确认中标通知书(签章)。
3.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服务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技术人员、配置的作业设备等服务资源,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由此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诉讼权。
3.7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不得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3.8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24 08:00:00- 2024-04-30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ebidmanage.cnpcbidding.com)在“可报名项目”中查找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及支付费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
②“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首页——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操作视频”。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在工作时间咨询电子招标运营单位,咨询电话: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者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电子发票形式开具,电子发票开票信息及推送电子发票的手机号和邮箱均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请开标前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发送电子发票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资料费电子发票咨询电话0459-*******纸质发票领取电话:045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投标人需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主页找到“Ukey申请”,申请审核通过后,通过电子招标运营单位远程办理或昆仑银行营业厅现场办理;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05-0709:00:00。
5.3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现场开标地点:大庆油田招标中心东区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请携带相关证明及证件准时参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交审查资料原件。
5.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元(大写:贰万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本项目(标段),方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行号:313*****0019;银行账号:269*****17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依法必招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
联 系 人:刘冰
联系电话:0459-*******
电子邮件:liub0459@cnpc.com.cn
招标人: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联系人:张洋
联系电话:*******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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