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模量剂OEM代加工询比采购公告

2024年高模量剂OEM代加工询比采购公告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序号项目名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序号项目名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1资质等级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供应商在2022年(或2023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类似供货经验第1、2标段:供应商累计生产或代加工的高模量剂量不少于1000吨。第3标段:供应商累计生产或代加工的高模量剂量不少于300吨。
4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1名):有3年以上担任类似项目加工生产管理经验。
5企业信誉1、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2、不属于正在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3、供应商单位、个人(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生产能力第1、2标段:供应商必须具有日产能不低于30吨的生产设备(要求双螺杆挤出机、长径比大于等于44:1)。第3标段:供应商必须具有日产能不低于15吨的生产设备(要求双螺杆挤出机、长径比大于等于44:1)。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
7仓储及运输能力第1、2标段:供应商辽宁省内经营场地设有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库房(非露天),并具有满足项目需求的运输能力。
序号项目名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第3标段:供应商辽宁省内经营场地设有不小于500平方米的库房(非露天),并具有满足项目需求的运输能力。注:库房为自有的,必须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库房为租赁的,必须提供租赁期包含本OEM作业期(2024年4月至2024年11月)的租赁意向协议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彩色影印件)。
2024年高模量剂OEM(代加工)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ZHW2LN-2024-05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高模量剂OEM(代加工)询比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辽宁智信公路工程技术咨询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高模量剂OEM(代加工)询比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高模量剂OEM(代加工)询比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采
购公告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3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26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68号中海环宇商务写字楼10楼10
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68号中海环宇商务写字楼10楼10
02室
七、其他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辽宁省交投集团纪检监察部、辽宁智信公路工程技术
咨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智信公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81号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024-2452674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 李先生 陈女士
电 话: 024-88325378
电子邮件: zzhwzh01@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2024年高模量剂OEM(代加工)询比采购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2024年高模量剂OEM(代加工)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采购人为
辽宁智信公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辽
宁省交投集团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辽交投建设发〔2019〕13号)的规定,现对
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辽宁智信公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为满足本项目需要,现对本项目高模
量剂OEM(代加工)采购服务进行采购,路面沥青混合料所用的高模量剂2024年
度预计6000吨。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主要内容是高模量剂主材(全新原材料)、辅料(助剂包)、代加工生
产、运输及仓储,配合检测和验收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内容。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3个标段,1标段预计2600吨,2标段预计2700吨,3标段预
计700吨。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供应商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对供应商的资格采用后审方式,在正式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对资格审查条件(
最低要求)进行实地考察,对于弄虚作假,实际不满足以下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
求)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本次询比采购要求各标段供
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名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项目名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1
2
3
4
5
6
7
资质等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

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财务能
供应商在2022年(或2023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类似供
货经验
第1、2标段:
供应商累计生产或代加工的高模量剂量不少于1000吨。
第3标段:
供应商累计生产或代加工的高模量剂量不少于300吨。
主要人
项目负责人(1名):有3年以上担任类似项目加工生产管理经验


1、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
、破产的状态。
2、不属于正在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无资格参与本项
目投标的企业。
3、供应商单位、个人(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负
企业信
责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无行贿

犯罪行为。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2标段:
供应商必须具有日产能不低于30吨的生产设备(要求双螺杆挤出
生产能

仓储及
运输能
机、长径比大于等于44:1)。
第3标段:
供应商必须具有日产能不低于15吨的生产设备(要求双螺杆挤出
机、长径比大于等于44:1)。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
第1、2标段:
供应商辽宁省内经营场地设有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库房(非露天

),并具有满足项目需求的运输能力。


项目名

第3标段: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供应商辽宁省内经营场地设有不小于500平方米的库房(非露天
),并具有满足项目需求的运输能力。
注:库房为自有的,必须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库房为租赁
的,必须提供租赁期包含本OEM作业期(2024年4月至2024年11月)
的租赁意向协议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彩色影印件)。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响应。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3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1 个标。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
标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
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如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采购,请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至 2024 年 4 月 26
日 , 每 日 上 午 9:00 时 至 11:30 时 , 下 午 13:30 时 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形成下述(1)~(6)个单独文
件,直接作为邮件附件,不需汇总成压缩包,邮件主题命名为:高模量OEM加工+
标段号+供应商名称】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采购代理接
受本项目投标资料的唯一指定邮箱(zzhwzh01@126.com),并经采购代理公司邮
件回复确认后,获取采购文件:
(1)填写完整的Word版《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下载链接为https://www.
aliyundrive.com/s/B5x5fewBtcp,下条(4)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2)《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章,Pdf
格式);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
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影
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
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Pd
f格式),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二代身份证彩色
影印件;
(5)“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
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社
保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体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
称、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印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6)采购文件相关资料费用支付凭证(银行电子回单,Pdf格式)。
4.2采购文件售价 500
元/标段,一律采用现金(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必须由供应商单位账户
一次性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 名: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北京月坛支行
账 号:11001020500059085940
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ZZHW2LN2024-052+标段号+单位名称)。
4.3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响应的供应商,必须分别获取相应标段的采购资料。
4.4
供应商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
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
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
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 14
时 0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13:30 时至 14:00 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68号中海环宇商务写字楼10楼1002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
将予以拒收。
5.4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
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评审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
发布。
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采购公告有异议,可在响应截止时
间3日前按照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智信公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81号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024-24526749
采购代理: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李先生、陈女士
电 话:024-88325378
网 址:https://zzhw.ciecc.com.cn
邮 箱:zzhwzh01@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O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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