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模块化免疫分析仪(检验科)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模块化免疫分析仪(检验科)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模块化免疫分析仪(检验科)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品目1:模块化免疫分析仪 1台 进口
一、主要技术参数
1.为满足检验科免疫检测未来发展需求,免疫产品具有可扩展性,仪器采用模块组合式设计,可连接不同速度及功能的模块,未来具有模块拓展可能,可组成生化免疫一体机。
★2.为确保检验科免疫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以及与同级别和上一级别医院结果比对需求,要求免疫检测系统为原装进口检测系统及配套检测试剂。
★3.检测方法:采用化学发光法。
4.单模块速度≥270测试/小时。
5.试剂系统单模块试剂通道≥48个。
6.因免疫项目样本多样性和复杂性决定,要求免疫检测系统具备样品凝块检出功能。
7.要求免疫检测系统所有项目采用两点定标,减少定标次数,节省定标成本。
8.为确保免疫检测结果的抗干扰能力,要求免疫检测系统采用一次性加样头/反应杯,减少交叉污染。
9.免疫检测项目齐全,同一平台可开展项目≥80项,并全部具备CFDA注册证。
10.要求免疫检测系统可以支持不停机的状态连续装载试剂盒及辅助耗材,节省操作时间。
11.为满足临床对免疫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溯源性要求,需要提供与仪器同品牌的配套试剂及试剂的可溯源性、试剂性能评估等实验室认可文件。
12.肿瘤标志物项目中须包含NSE、CYFRA21-1、HE4、CA72-4、proGRP、SCC等。
13.具备降钙素、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C-肽、降钙素原、白介素-6等检测项目。
★14.为满足日常工作需求,要求免疫检测系统可开展术前八项检测(乙肝两对半、丙肝、梅毒、艾滋)。
15.可在任何时间插入急诊样品,即时检测,真正实现急诊功能。
16.原厂负责售后服务,并且当地有常驻工程师和技术人员,提供当地应用技术人员联系方式和厂家维修授权证书,以方便核查。
二、配置
1.免疫分析仪1台。
包含以下模块及功能:
1.1核心单元1套(包含:样本架进/出轨道各2条;急诊样本架通道、仪器总开关、定时计时器、条码扫描器各1个):
1.2检测模块1套(包含:试剂针2个;样本针、孵育盘、低温试剂仓、冲洗站、试剂混匀系统、预清洗机构、测量单元、试剂区、注射器组件、温控系统、照相机拍照元件、除气泡元件、一次性耗材区、条码扫描器各1个。
三、售后服务
★1.整机免费质保五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产品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产产品制造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对应类别的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否则提供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13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3月16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解密及报价。3.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邮箱地址: 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 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少伟、郭晓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