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镇延顺路与城东路污水改造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龙江镇延顺路与城东路污水改造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龙江镇延顺路与城东路污水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0212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江镇延顺路与城东路污水改造项目已由龙发改审发【202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江县排水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朗昭项目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采取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管径DN1000mm污水管道1700米,其中:III级钢承口钢筋混凝土承插管道1500米、III级钢承口钢筋混凝土管道200米;沥青砼路面恢复80平方米、人行步道板恢复3750平方米。

2.2 计划工期:184日历天,2024年5月20日-2024年11月20日。(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规定时间为准)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控制价:*******.0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或处于投标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1.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投标将被否决。

3.1.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投标将被否决。

3.1.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投标将被否决。

3.1.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如有投标将被否决;

3.1.5、投标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记录”,如有投标将被否决;

3.2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以及与前述网站登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6、凡被有关监管部门限制投标活动且在限制期内的企业,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3.7、中标人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不得出现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等行为,如出现此类情况,解除合同,上报行业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视情节限制在齐齐哈尔市范围内承揽业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4月22日16时00分至2024年04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开标时间:2024年5月14日9时00分。

5.4、开标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齐齐哈尔市溪水家园北区45号楼)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龙江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人:龙江县排水服务中心

地 址:龙江县北市街

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138*****86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朗昭项目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彩虹街道熙府桃园小区商服S2-108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87*****283

邮 箱:langzhao2024@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标签: 污水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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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朗昭项目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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