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2024] | 年 | [4] | 月 | [24] | 日起至 | [2024] | 年 | [4] | 月 | [28] | 日上午 | [9] | 时 | [0] | 分 |
中国银行东莞分行PC终端及相关外设维保服务项目采购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东中银采购[2024]12号)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东莞分行PC终端及相关外设维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
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东莞分行PC终端及相关外设维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银行东莞分行PC终端及相关外设维保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4日 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30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 17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详见公告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
资格预审地点:
评审办法:-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采购邀请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采购方”、“采购人”或“我行
”),现对中国银行东莞分行PC终端及相关外设维保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PC终端及相关外设维保服务项目
二、采购编号:
东中银采购【2024】10号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选取一家供应商提供PC终端及相关外设维保服务】具体内
容详见采购邀请公告附件二采购需求说明书。
(二)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
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三)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1家,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
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服务期:一年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
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提供的所有产
品(包括组成产品的所有零件)不存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审查不予通
过的情形。
5、具有为我行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我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
准入处罚期内。
7、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8、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9、供应商应主动披露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对于存在关联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子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子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关联关
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之一:
(1)与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含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
或由其控股的子公司。
10、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
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1、供应商应主动披露其与我行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
商,我行保留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
项目团队人员曾经与中国银行东莞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
项目团队人员与中国银行东莞分行高级经理及以上人员(含行长助理)、采购相关
部门(办公室、信息科技部、风险内控部)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直
系血亲关系。
1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我行采购活动,但法律、行政法规等
另有规定的除外:
1、被宣告破产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2.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
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3.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
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我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如双
方已签署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据此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被邀请谈判
人的责任。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起至[2024]年[4]月[28]日上午[9]时[00]分
至[12]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供应商在有效报名期内,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经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我行联系邮
箱
:
dgfhbgsboc@126.com
。以上两份扫描件原件,在递交正式应答文件时请一并提供。
领取:领取文件免费
采购邀请文件获取:我行将在收到供应商的报名资料后及时向已报名供应商发
出采购邀请文件电子版(发往供应商报名时提供的被授权人电子邮箱)。获取从我
行联系邮箱发出的本采购邀请文件的单位才能成为本次项目的报价人,采购人有权
拒绝接受非报价人所递交的应答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我行仅委托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未委托其他机构及媒体发布采购
公告。
七、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5月9日09:30整。报价人应在应答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递交至本项目联系人。应
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采购人概不接受邮递、快递、电报、电话、传真、电子
邮件形式的应答文件以及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应答文件,但采购人有权根据
实际的需要再定提交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应答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72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10楼办公室
八、磋商会议时间和地点:2024年5月9日上午10:00;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7
2号中国银行东莞分行(具体时间、地点以采购方现场通知为准)。采购方将根据
受邀方递交应答文件的先后顺序确定具体磋商时间,与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受邀
方应委派在应答文件中《授权委托证明书》所载明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席
磋商会议。若受邀方临时更改磋商代表,该磋商代表应携带最新的《授权委托证明
书》原件出席磋商会议。
九、特殊情况:如报名供应商不足,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变更应
答文件提交截止的时间及磋商的时间,变更通知的告知地址以受邀方在报名时填写
的联系邮箱为准。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
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一)我行采购部门
电
话
:
0769-23213287
信件地址、收件人及邮编: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72号10楼办公室、袁先生、
523072
(二)我行监察部门
电
话
:
0769-23213351
信件地址、收件人及邮编: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72号5楼驻行纪检组、陈女
士、523072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
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72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10楼办公室
邮编:523072
电话:0769-23213503
电子信箱:dgfhbgsboc@126.com
联系人:韩女士
中国银行东莞分行
2024年4月23日
附件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授权委托证明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________(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________(公司名称)的______
__(法人代表/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________(单位名称)的________(被授
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中国银行东莞分行PC终端及相关外设维
保服务项目”的磋商/谈判采购,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单位(公司)对被授权人、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抵达贵方之前,本授权书始终有效。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由被授权人
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字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1、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正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反
面
面
2、被授权人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被授权人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被授权人通信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被授权人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
采购需求说明书
东莞分行PC终端及相关外设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维保内容包括两项:一是除分
行本部外的辖内网点所有的前台BL柜员终端设备,包括PC及其存折打印机、扫描仪
和集成键盘外设,目前涉及的网点数量为88家;二是东部偏远地区办公PC和扫描仪
外设维保,包括常平、大朗、企石、凤岗、横沥、黄江、桥头、清溪、松山湖、塘
厦、谢岗、樟木头镇区,目前涉及的网点数量为28家。项目需供应商免费提供和更
换合同期内损坏的部分低值易耗品耗材件(不含凭条、粉盒等打印耗材),具体包
括存折打印机搓纸轮、色带转轮,扫描仪搓纸轮,各类设备电源线、USB打印线。
(一)维护设备量(仅供参考)
本期项目采购的维保时间为一年,以项目启动时的规模测算,涉及辖内88家网
点前台BL柜员终端和28家东部偏远地区PC终端,包括PC保内227台、保外1015台,
存折打印机保内104台、保外533台,扫描仪保内258台、保外568台,集成键盘保内
62台、保外649台。其中保内设备,是指设备使用日期在厂家或者供货商保修期内
,出现可维保的硬件故障时由维护商联系厂家或者供货商维修。保外设备是指设备
使用日期已过厂家或者供货商保修期,出现硬件故障时由我行提供除低值易耗品耗
材件外的相关配件,维护商负责维护。协议有效期内,当维护的片区内网点数量、
具体维护的网点、需维护的终端设备数量、需维护的终端设备的保内保外等情况发
生变动时,须就本项目达成的协议价格提供终端设备维保服务。
(二)服务内容和要求
维护商在本合同有效期,为我行设备提供故障的及时处理修复和预防性维护服
务,其中包括:
1、硬件维护服务:维护商提供技术支持、故障排除以及故障设备维护服务。
维护商免费提供并更换部分低值易耗品耗材件(不含凭条、粉盒等打印耗材),具
体包括存折打印机搓纸轮、色带转轮,扫描仪搓纸轮,相关设备电源线、USB打印
线。
2、软件维护服务:软件系统的安装、升级和维护。维护商按照我行内部技术
标准,进行终端软件系统的安装和升级(软件由我行提供),以使机器能正常工作
。
3、网络线路的维护:解决网络线路(非入墙部分)故障。
4、驻点要求:该项目需提供2名维护人员,即常驻工程师驻分行本部维修间,
负责维修间内设备的软硬件维护,以及协助我行其它维护工作。未经我行同意,维
护商不能派遣常驻工程师前往网点进行上门服务。对于需上门服务的维护项目,维
护商应另行安排常驻工程师以外的人员处理。
5、车辆要求:合同期内,我行将少量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扫描仪、
集成键盘等电子设备交于维护商用于上门更换维护,同时维护商要根据我行要求协
助将上述电子设备从分行配送至网点或从网点回收至分行本部(平均每周配送1次
、回收1次)。为保证我行数据安全,项目要求维护商以专车运输电子设备,单次
设备运输量不超过五人家用轿车装车标准。
6、维护服务承诺:维护商承诺工作日能保证提供工程师上门服务,如遇到我
行有特殊情况(如网点搬迁、紧急维护等),需根据我行要求免费提供非工作日上
门服务。维护商维护人员必须经维护商严格管理,掌握设备的维护技术,必须通过
我行安全方面考试后方可上岗。维护商维护人员每次到达维护现场必须认真填写相
关的记录资料,说明到达时间、离开时间、维护情况并由我行负责人员签字确认。
7、维护服务时限:维护商工程师在接到上门服务报障后,如判断可远程处理
的问题,需在2小时内完成,对于无法远程处理的情况,在非紧急情况时,当不涉
及配件更换时,要求在收到服务请求后的1个工作日(不算当天)内完成处理,当
涉及配件更换时,要求在收到我行服务请求后的2个工作日(不算当天)内完成处
理(除我行原因导致故障延迟处理的情况另计),在紧急情况时需保障4小时内解
决。
8、质量要求:维护商按以上条款保证维护效率,每次设备排除系统故障后,
应保证4个工作日内设备不发生同一系统故障影响其正常运行。
9、费用说明:维护商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人员劳务、工时、交通、食宿、易
耗件更换及维护升级等全部费用,除项目总价外,我行无需另行向维护商支付任何
费用。
(三)付款说明
项目分四期验收付款,第一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后,第二期在合同生效
之日起6个月后,第三期在合同生效之日起9个月后,第四期在合同期满后。以电汇
方式,在无扣罚的情况下,每期验收合格后的3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服务总费用的25
%支付当期服务费。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或保函。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