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机组(进口)招标公告

动力机组(进口)招标公告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动力机组(进口)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ZZB-2016-75-4

1、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动力机组(进口)采购项目已获得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相关文件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 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动力机组(进口)采购招标

2.2交货地点: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4招标范围:动力机组(进口)

2.5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30日内

3、投标人须为代理商,具备如下资格:

3.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近3年内(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具有同类设备的供货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必须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国际环境体系认证、CE认证。必须具有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企业应具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所提供的产品应具备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或试验)合格报告。采购动力机组为成套进口产品,代理商需提供报关单,产品包括:动力站、渣浆泵、污水泵、圆盘锯、锯片、液压镐、双联液压油管、排风扇、阀门启闭器及其附件。供货商提供的投标产品须为品牌制造商自身生产,不接受OEM委托生产的产品证明(须提供证明资料)。提供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

3.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4本项目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需携带第3款规定报名资料原件、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请于 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需投标人以个人或投标人基本账户形式存入收款人指定银行帐户,不收取现金)。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长春市锦程大街2769号)。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动能分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83号

项目负责人:刘书新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邮 编: 130011 电 话: ****-********

联 系 人: 曲女士 电子邮件: ********18@qq.com

银行帐号:****************843 开户行:工行驻一汽支行

注: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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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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