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桥桥及险工治理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卢桥桥及险工治理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位山引黄续建改造工程泊头市卢桥桥及险工治理已由河北省水利厅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泊头市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在国内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位山引黄续建改造工程泊头市卢桥桥及险工治理。
(2)工程地点:泊头市王武镇的大树阎、东靳庵村,交河镇卢桥村。
(3)主要建设内容:卢桥桥重建,堤坡防护等。
(4)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
(5)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本工程施工计划工期:自2016年7月20日至2017年1月20日。工程保修期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近十年内(以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确认的完工日期起算)至少有1项按照水利基建程序管理的水库、水闸、桥梁工程类似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验收所形成并正式印发的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为准(其中省外水行政部门印发的竣工验收鉴定书,需事先经河北省水利厅核实确认);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近十年内具有担任类似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的经历(以业主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证明应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完工日期、总监或副总监的姓名等);
(5)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监理工作的需要;
(6)投标人及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2013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2日均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由检察机关开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原件用于资格后审);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6年6月2日至6月8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两份报名资料装订成册到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交易审批大厅综合窗口(地址: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5楼)购买招标文件。
注:授权委托书中应标明购买标段,委托人手机,单位固定电话、传真、邮箱、单位地址、邮编,以方便代理机构与投标人联络。
招标文件的售价为每套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泊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二开标室(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6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泊头市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 址:泊头市解放西路
邮 编:062150
联 系 人:许凤华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 址:石家庄市平安南大街107号
邮 编:050021
联 系 人:尹现夺
电 话:****-********
传 真:****-********
标签: 施工 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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