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4日 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TZZB-Z-*******C
项目名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档案管理服务 |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 | 1(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2,200,000.00 | 2,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 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经营的合法凭证,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完整有效财务报告,或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任意一项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时间: 2024年04月23日 至 2024年04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时间: 2024年05月1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电子上传文件提交。
开标地点: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供应商初次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请先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http://sxggzyjy.xa.gov.cn/)网站〖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市市级单位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并按要求完成诚信入库登记、CA认证及企业信息绑定。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打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官网地址:http://sxggzyjy.xa.gov.cn/),从〖首页·〉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企业端〗登录后,首先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预览全部可供参与的项目,然后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成功后切换到〖我的项目〗模块,依次点选〖项目流程·〉项目管理·〉交易文件下载〗免费获取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SXSZF)。
2.办理CA认证: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接入陕西CA、深圳CA、西部CA、北京CA四家数字证书公司,各供应商在交易过程中登录系统、加密/解密投标文件、文件签章等均可使用上述四家CA公司签发的数字证书。办理须知及所需资料详见: http://www.sxggzyjy.cn/fwzn/******/********/6972fe02-f996-4928-951e-545dab02e53c.html
3.请供应商务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做好备份,否则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投标活动。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参加开标过程。操作手册详见〖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西安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5.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6.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解密或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绿色采购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3)支持本国产业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4)信用融资政策:《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8.投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9.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投标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属分支机构的,应由分支机构提供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名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二环北路东段139号
联系方式:罗老师 029-********
名称: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180号长和国际F座22层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温丽妮 郑艳
电话:029-********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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