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邀请参与德保县零工市场运营服务采购的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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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10:00 来源:德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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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机构:

根据德保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德保县就业服务基地规划建设及运营工作要求,我局拟对德保县零工市场运营服务进行询价采购并委托第三方开展运营,现面向社会相关单位进行询价。

一、采购项目概括

通过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德保县零工市场运营,推动零工市场提供专业服务。

1.资金来源:就业补助资金;

2.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3.项目名称:德保县零工市场运营服务;

4.项目地点:德保县零工市场;

5.规划预算:本次采购控制价为25万元;

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12个月)。

二、项目服务内容

具体内容包括: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具体要求
1 综合管理 德保县零工市场运营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1)制定运营服务方案、组织架构、人员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每季度末28日前向甲方提交基地运营管理工作季度报告,服务期满前20日内向甲方提交基地运营管理工作年度总结报告。

2

人员配置

团队要求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专职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

(1)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人以上,按各区域需求合理进行人员安排。综合人员需达到大专及以上学历。项目负责人要求50周岁以下,同时具有运营项目负责人相关工作经验;
(2)各岗位人员的配置及聘用资料需进行报备,人员上岗前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备案。

3

零工候工服务

负责1个零工市场、1个零工驿站的维护运营,清洁场地,提供各项饮水、手机充电、应急药箱、饭菜加热等便利服务,为零散求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其他求职人员及各类企业用工提供相对温馨舒适的免费候工环境;热情接待求职人员和办理招聘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1)零工市场设置综合服务台,可以实现零工求职登记、招聘信息发布、政策咨询、职业技能培训咨询等;零工驿站可实现零工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
(2)零工市场配备饮用水、写字桌椅、充电插座等便民辅助设施;零工驿站配备候工椅等便民服务设施。

4

就业推荐服务

向登记求职零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开展岗位推荐,做好台账记录。向各类企业提供用工推荐服务,根据供需双方需求进行“人岗匹配”。组织求职人员到企业现场观摩、现场求职。

(1)每月至少发布30条零工岗位招聘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职业(工种)、技能要求、工作地点、工作时长、薪资待遇、计酬方式等;
(2)组织求职人员到企业现场观摩、现场求职每个季度至少1次。
(3)每月至少发布20条的企业用工信息,按月建立台账资料。

5

招用工服务

开展常态化区内企业信息发布及用人需求对接等就业创业服务,对现场登记意向用工人员按月开展跟踪回访。组织用工企业定期开展驻点招聘活动。

每个月至少开展1场次线下招聘活动。

6

用工需求调查服务

对辖区内所有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开展用工需求调查,实时掌握用工需求情况。

(1)对县内重点企业至少每个月电话服务1次,每个季度至少上门服务1次;
(2)每月对30家帮扶车间用工情况进行电话跟踪1次;
(3)建立台账资料,每季度上报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7

就业创业政策咨询服务

面向求职人员和用工企业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协助开展就业政策宣传活动。

每月向求职者、企业推送就业政策5条以上。

8

数据平台建设服务

开发零工市场线上数据平台,做好数据更新维护,定期更新零工信息以及零工岗位。

(1)开发零工市场线上数据平台;
(2)在德保就业公众号、零工小程序等平台上及时录入企业信息、岗位推荐等情况,每月发布企业用工信息不少于5家;
(3)在零工市场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招用工信息,每月至少公布20条。
(4)建立用工需求数据库、零工人员数据库等。

9

劳动维权接待服务

协助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机构开展维权指导和争议调解等服务;妥善处理好平台内零工与用工企业供需双方之间可能出现的利益矛盾;对申请维权人员进行登记,如能调解的,可现场调解;指导维权人员登记维权信息;及时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报告维权申请情况,协助调解。

接到劳动维权信息,协助指导当事人在2个工作日内对接劳动监察部门。

10

其他人社部门要求协助开展的服务



三、供应商资质及相关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所述服务内容运营资质及本地化服务能力(指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的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团队,并有相关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版)。

(三)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项目要求

因运营项目获得的数据、相关部门提供的素材均归德保县相关部门所有,对运营项目过程获得的各项信息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德保县相关部门允许不得对外发布或使用,此保密义务长期有效。

五、项目价款

本次询价采购按照相关行业收费标准及相关优惠价格执行,采购控制价为25万元。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相关文件采购收费标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本项目价款固定总价(含税),成交后询价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六、询价程序

供应商应将报价函、相关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章版)等装订成册、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2024年4月28日18时00分前递交或邮寄(以寄出时间记录为准)至广西德保县南隆路225号德保县人社局四楼405室(德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人:李娅萱,联系电话:0776-*******,移动电话:134*****122

由德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报局党组研究审定公示后确定。如所有单位报价金额均超出采购限额标准,则按照广西政府采购项目相关规定执行。

如果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函没有满足询价函的相关要求,其报价函评审时将按照无效报价函处理。

德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2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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