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民政局洛阳市复员退伍军人疗养院附属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洛宁县民政局洛阳市复员退伍军人疗养院附属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宁县民政局委托,对洛阳市复员退伍军人疗养院附属工程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洛阳市复员退伍军人疗养院附属工程项目;
1.2项目编号:BJHLHN-2016-134;
1.3项目概况:洛阳市复员退伍军人疗养院大门及西、南侧围墙,车库及车棚,仓库、消毒供应室,垃圾中装站及地埋式垃圾箱;
1.4项目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
1.5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复员退伍军人疗养院;
1.7工期:60日历天;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9预算金额:约93万元;
1.10项目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2.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项目经理要求: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2.5招标公告发布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进行报名,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3.2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证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6)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3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报名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第一开标室;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洛宁》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民政局
地 址: 洛宁县永宁大道278号
联 系 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134*****985
招标代理: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建业壹号城邦11号楼1901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标签: 民政局 疗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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