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文化馆关于征集2024年“文艺培训春风工程”培训项目承办单位的公告
怀柔区文化馆关于征集2024年“文艺培训春风工程”培训项目承办单位的公告
怀柔区文化馆“文艺培训春风工程”自2006年启动,18年来,始终致力于全民艺术普及事业发展,为培养文艺骨干和群众文化队伍建设做出了积极努力。2024年,按照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新时代文明实践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等要求,区文化馆将继续组织实施“文艺培训春风工程”培训项目。现向社会征集有相关经验的单位进行策划实施此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文艺培训春风工程
(二)实施单位:怀柔区文化馆
(三)实施时间:2024年5月-12月
(四)项目地点:怀柔区
(五)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元)
(六)项目内容及要求:
1.“文艺培训春风工程”免费对外开放线上线下文艺培训每月不少于45期。
2.“文艺培训春风工程”基层培训,根据各镇乡街道和基层单位实际需求每月不少于5期。
3.“文艺培训春风工程”阵地培训,拟在怀柔区主要镇乡举办合唱、舞台舞蹈、广场舞等文艺培训班5期。
二、征集企业范围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相关资质和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具有良好企业信誉度。申请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须具有三年以上履行本公告文件各项规定的工作经验。
三、递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详细策划、实施方案(包含绩效考核、后勤保障、应急预案等)
(二)预算明细
(三)三年内主要业绩材料(类似项目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需提供3份,所提供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封装于文件袋中。所有提供的纸质版材料不予退回。
四、报送时间
2024年4月26日17:00前,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公告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区文化馆将予以拒收。
五、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南大街20号,怀柔区文化馆
联系人:于红军、徐钰婕
怀柔区文化馆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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