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火炬科学技术学校校内生产型产教融合实训项目建设征集合作企业公告

中山市火炬科学技术学校校内生产型产教融合实训项目建设征集合作企业公告

  中山市火炬科学技术学校是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一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现有开发区和南朗两个校区。学校占地面积近200亩,建筑面积近8万平方米;现有在编在职教职员工197人,学生近4000人。

  学校开设有电子技术应用、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与维修、无人机操控与维护、机械加工技术、焊接技术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数字媒体技术应用、包装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与制作、电子商务、直播电商服务、会计事务、物业服务、会展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方向)共16个专业,分电子科学技术、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四个学部。

  中山市火炬科学技术学校现就校内生产型产教融合实训项目建设公开征集合作对象,欢迎符合资质的企业前来报名、洽谈。

  项目名称:校内生产型产教融合实训合作项目

  合格的合作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合作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独立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2、合作企业应具备从事文化创意、传媒广播、包装印刷等综合业务实践经历2年及以上;

  3、符合《中山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暂行)》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携带相关资质文件资料(营业执照、社会信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合作建设方案到学校校企合作处(办公楼三楼)报名、洽谈。接受报名的时间为:2024年4月 24 日至2024年4月 30日(工作日)

  项目联系人:戴部长 电话: 134*****277

  报名联系人:佘主任 电话: 158*****870

  地 址: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三路20号

  中山市火炬科学技术学校

  二〇二四年四月

  
  

  项目一

  一、项目介绍:

  1、合作内容:包装印刷生产型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

  2、合作地点:火炬开发区校区(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三路)信息技术楼一楼。

  面 积:590平方米 ;

  二、合作模式及要求:

  1、成立校企双方共同参与的管理运营团队。企业委派生产和管理团队长期驻点实训基地管理生产、参与实训教学,学校安排1名专业教师担任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学生管理和项目运营事宜。

  2、加强实习实训教学指导,按照办学特色和专业实际制订实习实训方案,开发实训课程和教材,将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以及企业真实生产项目或典型生产案例引入实践教学过程。

  3、持续提升培训供给能力,积极承接政府、行业、企业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紧贴市场需求开发培训项目,推动培训链和产业链有效对接。

  4、通过承担企业横向课题的方式,有组织的开展产品中试、工艺改进、技术研发等技术服务,打通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最后一公里”。

  5、校方免费提供场地,并按照企业产教融合的要求装修好场地,提供足够的电力供给和相关的配套服务保障。生产期间,电费由企业承担,以0.65元/度的计费标准按月交费。

  6、企业按不少于*****元/年的标准支付给校方相应的管理服务费。

  三、合作时间:

  合作时间为五年,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延期合作。首次合作结束后,双方可共同协商形成新的合作意向。

  四、双方协商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要求》。

  五、若政府政策变化导致校企合作模式无法继续进行,则本合作项目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项目二

  一、项目介绍:

  1、合作内容:非遗文化手工坊建设。

  2、合作地点:火炬开发区校区(火炬开发区沿江东三路)信息技术楼一楼。

  面 积:270平方米;

  二、合作模式及要求:

  1、合作开展人才培养

  学校根据企业需要,联合开展人才培养,企业优先为学校学生提供实习、实践或就业岗位,鼓励双方开展多种创新式人才培养模式。双方根据优势资源,开展互训工作,企业利用学校优势教育资源为学校教师开展技能培训,学校利用学校优势专业知识为企业开展专业培训。

  2、合作开展特色专业建设

  企业深入参与学校专业建设工作,参与开发教材、网络课程、工作室建设、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等工作。按学校教学需求,企业提供优质骨干教师作为学校兼职教师承担常规教学工作,学校承担企业人员的相关支出。双方共同打造与学校专业相关的品牌活动,企业在学校场地举办行业学术交流活动或市级以上技能大赛。

  3、合作推进产学研服务

  根据企业的工艺技术等需求,双方协商提出产学研合作项目,成立“非遗文化手工坊”联合申请省市纵向研究课题和科技创新平台以及非遗文化基地等项目;手工坊内产生的作品归企业所有,双方根据课程要求,联合开展横向课题研究。双方共建对外服务机构,联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招生、培训及比赛以及技能考证等。

  4、校企双方合作成果转化创收按项目进行独立成本核算。耗材由由企业承担。

  5.校企双方合作的成果转化由企业进行独立核算。企业每个季度支付学校不少于5000元加工费,通过公对公账户转账支付,每个季度支付一次。

  6、手工坊所用水电费由校企双方各承担一半。

  7、甲乙双方在成果转化创收后,应积极加大对产教融合的投入、研发,共同迈向新征程。

  四、合作时间:

  合作时间为一年,根据双方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可延期合作。首次合作结束后,双方可共同协商形成新的合作意向。

  五、双方协商签订合作协议,协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要求》。

  六、若政府政策变化导致校企合作模式无法继续进行,则本合作项目自动解除,甲乙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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