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零星维修施工单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年度零星维修施工单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零星维修施工单位采购项目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4年度零星维修施工单位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2024-JQGCHH-G1002
招标代理编号:TC240H2W7
3.建设地点:红河州建水县和文山州砚山县
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度零星维修施工单位采购项目完止。
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有关质量验收及评定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2013及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08)。
6.一标段:预算投资350万元,二标段预算投资370万元。(具体发生金额以实际委托为准)。(具体发生金额以实际委托为准)。
(二)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1.招标范围:
一标段:2024年度零星维修施工单位采购项目(不包括因政策原因不适宜成交供应商承接的工程,具体以采购人委托的工程为准),零星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装修、房屋维修改造、供水(供电)管网维修改造、防雷避雷设施改造、室外砌筑体维修改造、室外场地维修、道路工程,以及相关的设备安装、装饰装修、道路绿化、水电消防、附属配套等工程项目;具体建设规模以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如有)为准。
二标段:2024年度业务建设定点施工单位采购项目(不包括因政策原因不适宜成交供应商承接的工程,具体以采购人委托的工程为准),零星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防爆电气线路改造、室内装饰装修、房屋维修改造、供水(供电)管网维修改造、防雷避雷设施改造、室外砌筑体维修改造、室外场地维修、道路工程,以及相关的设备安装、装饰装修、道路绿化、水电消防、附属配套等工程项目;具体建设规模以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如有)为准。
2.招标规模:以招标人实际下达任务时具体公布的设计施工图(如有)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1标段为2024年度零星维修施工单位采购项目,2标段为2024年度业务建设定点施工单位采购项目。
4.中标单位数量:一标段1家,二标段1家,投标人可以报名参与1个或2个标段,也可中标1个或2个标段。
5.如因上级政策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出具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6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代理公司查询提交评标委员的为准);
3.7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具备中级工程师(含中级)以上职称;
(3)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在职证明(含用工合同)和近1年(2023年4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所在企业的个人缴纳社保证明;
(4)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指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5)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的身份承担过至少 1个(含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本标段预算投资2/3以上(暂定为250万元)的维修或装修或改造施工项目(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8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中级工程师(含中级)以上职称;
(2)技术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在职证明(含用工合同)和近1年(2023年4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所在企业的个人缴纳社保证明;
(3)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除经发包人允许外不得做任何更改(提供盖章的书面申明)。
(4)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技术负责人的身份承担过至少 1个(含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本标段预算投资2/3以上(暂定为250万元)的维修或装修或改造施工项目(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7其他要求:
(1)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1名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预算员、1名劳务员、1名机械员、1名标准员。上述拟派人员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且须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在职证明(含用工合同)和近1年(2023年4月至今)任意连续6个月所在企业的个人缴纳社保证明。
(2)重大涉及诉讼事件: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来若有涉及诉讼案件的提供结果,并按要求作出承诺书,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截图。
(3)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注册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注册登录网址http://www.plap.mil.cn),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站截图。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如履约过程发现转包、分包行为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已施工工程量不予办理结算(提供承诺)。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5.2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公告前3个月的投标单位的社保;
(7)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申明函原件。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 09 时30分。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民航路融城金阶D座13楼。
6.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招标人:某部
联 系 人:杜工
联系电话:176*****586
项目监督人: 孙工
联系电话:0873-*******
项目投诉质疑:
联系人:孟助理、杨助理
联系电话:0773-*******/0773-*******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老师 张老师
标签: 零星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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