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4年2号

蒙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4年2号

一、项目编号:MSZC2023-J1-*****

二、项目名称:蒙山县西河镇瓦冲村六堡茶、生态茶产业项目-茶叶加工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哈尔滨九零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7号赫时小区(会展中央建设项目)1栋1单元8层7号

被投诉人1:蒙山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地 址:蒙山县蒙山镇滨江南路100号

被投诉人2: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山县蒙山镇滨江路一期安置一区二十方块5、6号房二楼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当 事 人:/

地 址:/

四、基本情况

蒙山县西河镇瓦冲村六堡茶、生态茶产业项目-茶叶加工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MSZC2023-J1-*****)中标公告已于2023年11月3日在广西政府采购网等网发布,后因投诉人、被投诉人1双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的成功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被投诉人1于2024年3月1日在广西政府采购网等网发布了该项目的废标公告:“因成交供应商未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取消其成交资格;本项目废标,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投诉人于2024年3月14日,就蒙山县西河镇瓦冲村六堡茶、生态茶产业项目-茶叶加工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MSZC2023-J1-*****)以邮寄信件形式提出质疑,被投诉人2于2024年3月18日收到质疑信件,并于2024年3月19日就质疑事项在法定的期限内作出了答复,质疑答复结论为:因已超过质疑期限,故此不予受理。投诉人对被投诉人2就蒙山县西河镇瓦冲村六堡茶、生态茶产业项目-茶叶加工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MSZC2023-J1-*****)的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4月10日,通过邮寄方式正式向我局投诉,我局于2024年4月15日收到投诉书后,依法对投诉案件进行审查、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 投诉人应当根据本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二)投诉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2、处理结果: 投诉人提起质疑的时间已超过质疑期限,没有依法进行质疑,不符合提起投诉应当符合的条件,投诉事项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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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山县财政局

2024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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