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智慧停车EPCO建设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濉溪县智慧停车EPCO建设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濉溪县智慧停车EPCO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濉溪县智慧停车EPCO建设项目 ;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濉溪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无编号) ;
1.4 招标人: 濉溪富兴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1.5 项目业主: 濉溪富兴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1.6 资金来源: 国有资金 ;
1.7 项目出资比例: 国有资金 100% ;
1.8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1.9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濉溪县智慧停车EPCO建设项目 ;
2.2 招标项目编号: 皖F******* ;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皖F******* ;
2.5 建设地点: 濉溪县 ;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实施范围为濉溪县主城区(不包含河西),濉溪镇境内,北至原淮北热电公司铁路专用线,南至五里郢,西至新濉河,东至老濉河。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打造“智能硬件+智脑平台+智慧运营”全方位的城市级智慧停车解决方案,建设内容包括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城市静态交通平台)搭建、路内停车泊位智能化升级改造、停车场智能化建设与集成接入、智慧停车诱导系统建设。本项目拟对濉溪县主城区现有道路停车位(约6000个),覆盖主城区主要道路,停车场车位(约3000个)进行全面升级改造,采用智能车位锁(智能驻车器)、地磁、视频等综合技术,进行信息化、智能化收费管理;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项目分阶段实施,以实际完工量结算,每阶段的建设方案需报招标人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第一阶段计划完成车位约800个(其中道路车位约700个)并实现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的搭建上线运行,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的建设于第一阶段完成,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试运营两年后予以结算(若两年后项目终止,则退还智慧停车管理平台,不支付管理平台费用);
2.7 合同估算价:约5000万元 ;
2.8 计划工期:总服务期限 15 年。其中:总建设期为 3 年,分阶段建设,边建设边运营(其中第一阶段建设期为6个月);
2.9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规划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材料设备及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智能化设施设备采购、施工总承包及其他技术服务、配备功能性区域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竣工备案、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并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结(决)算、审计等,及项目建成后派技术服务团队,负责日常运营、形象打造、优化停车运营方案及专业人员培养,并于合同经营期内按照约定比例上缴停车服务收益,合同经营期结束时完成项目的整体(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和其他改造)移交返还招标人等。
2.10 项目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11 其他: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有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单位资质:无。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2)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4)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5)运营负责人资格:无。
备注:项目负责人与运营负责人可互相兼任;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以上拟派人员应均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为以上拟派人员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含);(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报名;(4)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 年4月19日17时00分至2024年5月10日9 时00分。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须登录淮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淮北市)办事指南栏目。 。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技术咨询电话(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 1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 年5月 10 日9 时00分。
6.2 开标地点: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濉溪县闸河东路建投控股集团三楼】。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8.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 濉溪富兴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北市濉溪县建投控股集团大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方工
电 话: 0561-*******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华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北市人民中路新城国际小区C座9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达瑞
电 话: 138*****233
8.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 濉溪县闸河东路建投控股集团十一楼
电 话: 0561-*******
9.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服务―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安徽省互联互通版)”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电话联系:新点技术热线**********)。
2、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咨询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400-880-4959。
3、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将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0.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50 万元
1、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 √银行转账 √银行汇款 √网银
第二类: √ 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 √ 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开户名: 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徽商银行淮北濉溪支行
账 户: 225*****114100*****09977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足额转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
④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 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注:采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标签: 智慧停车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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