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4号锅炉SCR脱硝装置备用层催化剂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热电厂4号锅炉SCR脱硝装置备用层催化剂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热电厂4号锅炉SCR脱硝装置备用层催化剂 | ||||||||||||||||||||||||||
项目编号 | ****-*******-CWSH-*******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种类及规模:热电厂4号锅炉SCR脱硝装置备用层催化剂 91立方米 2.使用功能:见技术规格书 3.技术标准:见技术规格书 4.质量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5.服务:见技术规格书 6.项目进展情况:见技术规格书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涵盖招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 4.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证的供应商;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6、若脱硝催化剂为进口产品,则应近三年在国内燃煤锅炉业绩不少于15000 MW,并提供相关合同及使用报告复印件。若脱硝催化剂为国产产品,则应近三年在国内燃煤锅炉业绩不少于30000 MW,年总生产产能不低于10000立方米。并提供相关合同、使用报告复印件和产能证明。投标方具有国家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失活催化剂回收资质,投标产品及回收废剂在经营许可证副本所列的核准经营范围内。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年06月02日 10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年06月06日 18时00分00秒 |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上午10:00时至13:00 时,下午16:00时至18:00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 1楼107室 (招标管理科)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300元,售后不退。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2日 10时00分00秒 | |||||||||||||||||||||||||||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部 1楼 开标1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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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附件信息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中下载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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