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石屏县机关事务局 2024-2026 年社会租赁车辆定点保障机构入围项目竞争性磋
商公告
(招标编号:YNHJX-HH-2406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
一、招标条件
本石屏县机关事务局 2024-2026 年社会租赁车辆定点保障机构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石屏县机关事务局。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无预算资金,本次采购不支付费用给中标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在入围范
围内确定车辆租赁单位后,车辆使用费用由使用单位按实际使用公里数进行计算支付。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屏县机关事务局 2024-2026 年社会租赁车辆定点保障机构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石屏县机关事务局 2024-2026 年社会租赁车辆定点保障机构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车辆和专业技
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1 纳税证明材料: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如无需缴纳须提供税务
部门证明材料。
3.1.2 缴纳社保证明材料: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无需缴纳须
提供社保部门证明材料。
3.1.3 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1.4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报告(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
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
3.2 联合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 年 第 22 号)《小微型客车租赁
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要求: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不得随车提供驾驶劳务。本项目
投标人由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和营业范围内包含车辆代驾类别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
体成员必须具各自行业相关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
3.3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4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
份证。
3.5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时光酒店 4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07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时光酒店 4 楼会议室
七、其他
石屏县机关事务局 2024-2026 年社会租赁车辆定点保障机构
入围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YNHJX-HH-24067
一、采购条件
云南恒嘉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石屏县机关事务局的委托,对《石屏县机关事务局 2024-
2026 年社会租赁车辆定点保障机构入围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满足资格条件、具有
相应履约能力、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石屏县机关事务局 2024-2026 年社会租赁车辆定点保障机构入围项目竞争性
磋商
2.2 服务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合同一年一签,期间若因不可抗力、政
策变动等原因导致服务终止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采购人不保证入围单位因本项目而能够获取的商业利益的具体数额和具体市场份额,请
供应商投标前充分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2.4 付款方式:本次采购无预算资金,本次采购不支付费用给中标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在入
围范围内确定车辆租赁单位后,车辆使用费用由使用单位按实际使用公里数进行计算支付。
2.5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综合评分排名前 3 名(含第 3 名)
供应商入围;
2.6 本项目可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车辆和专业技
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1 纳税证明材料: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如无需缴纳须提供税务
部门证明材料。
3.1.2 缴纳社保证明材料:2024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无需缴纳须
提供社保部门证明材料。
3.1.3 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1.4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报告(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
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
3.2 联合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 年 第 22 号)《小微型客车租赁
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要求: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不得随车提供驾驶劳务。本项目
投标人由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和营业范围内包含车辆代驾类别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
体成员必须具各自行业相关资质,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小微型客车租赁企业;
3.3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4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
份证。
3.5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到云南恒嘉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蒙自市兴盛路兴竹里小区附 5 栋)购买
竞争性磋商文件。
法人报名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牵头企业);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牵头企业);③供
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牵头企业); ④联合体协议书
委托代理人报名材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牵头企业);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牵头企业)、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③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牵头企业);④联合体协议书
(以上①-④证明材料带原件报名,并按顺序制作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原件与复
印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4.2 磋商响应文件售价 4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时光酒店 4 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发布,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
载的本项目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石屏县机关事务局
地 址: 云南红河州石屏县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电话:1364962440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恒嘉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兴盛路兴竹里小区附 5 栋
项目负责人:王老师 肖工
电 话:13529951060 18687398986
2024 年 4 月 22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石屏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屏县机关事务局
地 址:云南红河州石屏县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136496244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恒嘉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蒙自市兴盛路兴竹里小区附 5 栋
联 系 人: 王曦
电 话: 13529951060
电子邮件: 27776131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