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庄镇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尚庄镇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持续巩固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成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镇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非标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积极构建“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共同参与”的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格局,着力解决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中国式现代化尚庄新实践营造平安、畅通、文明、满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确保实现“人戴盔、车上牌、行守法”工作目标,着力提升电动车道路交通本质安全水平。具体目标为:电动车戴盔率、守法率集镇道路达95%以上、农村道路达80%以上,电动车上牌率明显提升,涉及电动车道路交通亡人事故起数、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20%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抓实源头管理。紧盯销售源头,严厉打击违规销售、

违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把好电动车规范治理“第一关口”。

一是强化日常整治。市场监管局、公路站等部门要加强电动车经营门市管理,每周联合开展集中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擅自拆除电动车限速器、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门市合法合规销售、分区分类销售、开具正规发票等,履行车辆属性、驾驶条件告知义务。二是强化非标管控。各村(社区)开展销售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摸清销售门市底数,综合采取政策引导、淘汰转型、联合惩戒等措施,规范销售行为。要加强限行区域内非标电动三、四轮车销售管理,探索实施限行车辆集中销售,实现集中监管。三是强化溯源打击。公安机关要加大上路行驶的非标电动车、非法改装车辆查处力度,溯源改装销售源头门市,抄告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实施联合惩处。

(二)引导非标淘汰。坚持机关先行、行业示范、全民参与,强化宣传引导,稳步推动非标电动车淘汰。一是坚持机关先行。各机关单位要坚持表率先行、走在前列,全面开展清查摸底专项行动,推动全体干部职工主动淘汰非标电动车,力争在8月底前实现非标电动车清零。二是突出行业示范。邮政、城管、村建、公路站、农业农村、水务等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督促快递、环卫、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强电动车规范管理,制定非标电动车淘汰计划,推动有序淘汰。公安机关要梳理统计重点行业非标电动车违规通行情况,抄送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惩戒。三是推动全民参与。各村(社区)要根据前期非标电动车摸排情况,靠前宣传引导,逐步推动本地非标电动车淘汰清零;要推动成立电动车销售行业协会,推行以旧换新惠民措施,提升群众主动置换积极性。工会要督促企业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做好内部安全教育,引导企业职工淘汰非标电动车。

(三)推动车辆上牌。坚持控增量、减存量,做到新购车辆全量上牌,无牌车辆逐步清零,全力提升电动车上牌率。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销售门市建立车辆销售管理台账,公安机关要推动销售门市建设“临牌”服务点,电动摩托车必须同步登记领取“临牌”。公安机关要根据登记信息,提醒群众及时登记上牌,对未按要求及时上牌的,推送属地上门劝导。推动销售门市运行国标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模式,为群众提供购车、上牌一站式服务,确保新增国标电动自行车牌照应上尽上;要全面梳理无牌车辆,建立“一车一档”,分类采取措施。对主观不愿上牌的,要及时劝导警示;对多次劝导仍不整改的,坚决予以查处。

(四)强化驾乘戴盔。以“驾乘戴盔、戴合格盔、规范戴盔”为重点,强化执法整治、宣传教育,切实提升群众驾乘电动车安全防护水平。一是严管无盔驾乘行为。公安机关要开展“全民戴盔行动”,围绕集镇、学校周边、农贸市场等电动车出行率高的重点区域,严查严管驾乘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要依托主流媒体平台,曝光驾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交通违法行为人、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二是严控头盔产品质量。各村(社区)要鼓励电动车行业协会及保险公司,推行附赠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安全头盔活动,为环卫工人、学生等群体配发爱心头盔、合格头盔。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每周开展联合检查,抽样检查驾乘电动车佩戴头盔质量,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头盔,溯源打击销售源头。公安机关要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调查每起电动车亡人交通事故中驾乘人员佩戴头盔质量,溯源不合格头盔生产销售门市,依法查处打击。三是严格佩戴使用规范。各村(社区)要以驾乘规范戴盔为宣传教育重点,通过线上线下各类渠道向群众普及如何正确戴盔相关知识。教育办要联合公安机关在各中小学开展“安全戴盔”一堂课。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开展专题辅导,向单位干部职工普及相关知识。

(五)狠抓执法整治。围绕电动车交通违法、交通事故高发点位,开展高频次、大力度执法整治行动,造浓严管氛围。一是强化现场查处。公安机关要定期组织开展全镇集中统一行动,严查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不戴头盔等电动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强化科技运用。公安机关要充分运用AI、大数据等技术,搭建电动车管理模型,自动识别查处电动车交通违法。对每起非现场抓拍交通违法行为,均要通过短信告知提醒当事人,落实网格员上门提醒,督促被抓拍违法人员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三是强化劝导警示。村建部门要推动小区物业公司,在上下班高峰期间,组织小区保安主动劝导业主驾乘电动车戴盔守法。公安机关要紧盯学校、农贸市场等电动车集中区域,每日早晚高峰时段,开展电动车牌证集中劝导,登记无牌车辆、非标电动车驾驶人员信息,现场警示教育,引导上牌、淘汰。四是强化联合惩戒。公安机关每周要梳理统计快递员、环卫工人、建设人员等重点群体,以及机关单位干部职工驾乘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和有责交通事故,形成问题清单,抄送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属机关单位,推动落实约谈提醒、通报批评等措施,健全完善惩戒链条,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六)推进学习考证。坚持先干部后群众、先行业后社会,

有计划、分步骤推动学习考证。一是主动送教。各村(社区)要通过“两微一抖”、广播喇叭等平台载体,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考证业务流程、培训学习二维码等内容。公路站要推动驾校开展电动摩托车免费学习培训,提高群众学习热情。二是主动送考。公安机关要汇总群众考证需求,积极推进标准化摩托车考场建设。针对考试需求量集中的单位、企业,开辟专场考试服务,组织集中考试。三是考证惠民。财政、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推动实施奖补活动,发放补贴奖励性质的“消费券”,提高群众主动考证上牌意愿。

(七)开展全民宣教。综合采取社会面、阵地和流动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确保人人受教育、全民知法规。一是开展社会面宣传教育。宣传部门要开辟专刊专栏,通过专题报道、专家访谈、以案说法等形式,大力宣传相关管理政策和注册登记点位、驾考流程内容、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城管部门要通过户外大屏、商铺游走字幕,村建部门要通过小区宣传橱窗,广泛投放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内容。二是开展阵地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至少要张贴一张宣传海报、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至少摆放一个流动音响。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充分运用业务窗口、宣传橱窗等,张贴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海报,播放警示教育视频。三是开展流动宣传教育。各地要充分发动党员干部、网格员、志愿者、公益人士等社会力量,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发起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攻势,建立普法公益联盟,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村(社区)等“送教上门”系列活动,确保范围全覆盖、人人受警醒。

(八)优化便民服务。针对电动车上牌实际需求,在全镇范围推行实施一系列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减少群众负担。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接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倡导辖区摩托车检测机构减免出厂超两年未登记车辆上线检测费。公安机关要推动符合条件的销售企业建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推行电动摩托车“带牌销售”,为群众提供购车、登记“一站式”服务。

(九)加强重点管控。紧盯“一老一小”重点群体,持续强化重点关爱,全力保障重点群体出行。一是开展“一路守护夕阳红”行动。加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出行关爱,各地要做实60 周岁以上驾乘电动车出行的老年人送教宣传教育工作,定期登门开展宣传教育。计生办要协助公安机关,指导各村(社区)开展60周岁以上老年人流动体检服务。对无法安全驾驶的老年人,要发动网格员等力量,积极引导调整交通出行方式。二是开展“护蕾行动”。教育办要将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学习教育纳入课程,固化“警-校-家-专”护学保障机制,现场劝导学生、家长戴盔上牌,加强学生群体交通安全呵护。公安机关要将学生群体交通违法及时抄送教育办,联合采取提醒、教育、约谈等措施,切实消除出行隐患。

(十)提升道路安全。通过深化隐患治理、强化设施保障、

优化科技应用,全面筑牢安全基础,努力为群众打造安全、畅通的道路通行环境。一是深化隐患治理。依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提质工程”民生实事项目,全面开展道路“三口”的系统治理,对农村道路交叉路口事故多发的,综合采取设置机非隔离护栏、减速标志标线、照明设施设备等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强化设施保障。公安、村建、公路站等部门要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设施排查整治,对道路上存在停止线和待行区设置不合理、信号灯相位冲突、停车泊位影响电动车正常通行、机非路权不明确等问题的,迅速组织整改。对集镇道路主、次干道全部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并采取有效隔离设施,其他道路在交叉口区域内按实际需求设置隔离设施,对国省道条件允许的交叉口设置机非隔离护栏。三是优化科技应用。公安机关要加强非现场抓拍设备建设,构建非现场抓拍管控网络,全面扩大非现场管理覆盖面。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镇政府电动车安全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全镇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镇长孙杰任主任,镇派出所所长杨阳、镇人武部长杨雄、镇政法委员张茂华、镇统战委员徐鑫任副主任,承担具体整治工作的相关单位具体负责同志为成员。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相应成立工作专班,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强化组织推进,确保整体联动。

(二)强化基层,做实基础。各村(社区)要健全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交通管理力量,依托“一村一交通辅警”以及市场监管、公路站、村建、安监、计生办等职能部门基层组织架构,融合网格员等多方力量,建立“一员多职、融合发展”的管理机制,切实提升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质效。

(三)严格督导,实时通报。镇政府督查办牵头开展督导检查,建立常态化考评通报工作机制,强化动态督查检查,梳理实际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会办研究解决。要紧盯上牌率、持证率、戴盔率、守法率、淘汰率和交通事故预防等工作质态,运行周研判、月通报机制,整治成效纳入相关考核评价。

(四)强化溯源,严肃追责。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压实领导责任、岗位管理责任,严格落实亡人交通事故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到场制度,对每起亡人事故组织深度调查,分析销售源头、路面管控、宣传教育、道路隐患等环节存在的问题不足,对行动措施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一律开展责任追究,以严问责推动措施落实。

附件:尚庄镇电动车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责任清单.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交通 专项整治 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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