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长兴扬子鳄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长兴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长兴扬子鳄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兴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长兴扬子鳄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8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CX-2024-Y011

项目名称:长兴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长兴扬子鳄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主要包括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浙江长兴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报告》《浙江长兴扬子鳄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报告》等相关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浙江长兴地质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报告》《浙江长兴扬子鳄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报告》并通过成果审定。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

2.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3.方式:在线获取(潜在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后“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浏览。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元):0 ;

5.竞争性磋商文件同时以本公告附件形式发布。该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注册并下载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在政采云平台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已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代表已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代表根据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认定;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1.截止时间:2024年5月8日14:00(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1.开启时间:2024年5月8日14:00(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长兴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长兴县锦绣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届时详见四楼大屏公告栏)。(网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无。

2.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使用政采云平台专用编制工具)。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html),电子投标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请供应商点击链接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以获取最新操作指南。

(4)因本次磋商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请各供应商自备可联网的电脑及CA锁,最后报价由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在线完成。政采云平台在线报价操作失败的,供应商应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或电话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3.提交(上传)响应文件说明

(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2)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如认为需要,供应商可以选择提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U盘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方式提交,地址: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浙北商业广场11幢201),收件人:姚工,联系电话:186*****028 ,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接收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2024年5月7日17:00时前。

(3)供应商应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确保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于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风险和由此带来的后果。

4.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地址:长兴县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2号楼6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554

质疑联系人:沈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龙山街道浙北商业广场11幢201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姚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186*****028

质疑联系人:郑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长兴县财政局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联系人 :佘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2-*******

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661-采购公告

标签: 自然保护区 评估项目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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