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熏蒸机采购竞采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熏蒸机采购竞采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药熏蒸机采购

项目编号:620*****387******

报价起止时间:2024-04-26 09:00 - 2024-04-26 11:00

采购单位: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136*****287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中药熏蒸机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其它商业机电; 技术参数:1、★通道数:双通道(二个喷头),微电脑独立控制; 2、★保温及治疗功率1、2、3、4档可调; 3、★设备具有保温功能,保温温度70-90℃可调; 4、★温度监测功能,可实时监测体表温度,超过45℃具有提示音,50℃切断电源;;

次要参数要求:
1张 *****.00 -

买家留言:具体参数详见询价采购文书

附件: -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重庆 重庆市 璧山区 来凤街道 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沿河东路125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单位资质正本及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有投标资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须提供产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②采购产品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采购产品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采购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以上资料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必须加盖单位鲜章为有效,无单位鲜章者视为无效证件。 3.投标人为销售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对该项目的授权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药熏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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