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殡葬服务项目收费价格听证会报告
泸溪县殡葬服务项目收费价格听证会报告
泸溪县殡葬服务项目收费价格听证会报告
根据泸溪县殡葬管理服务中心《关于核定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拟定了《泸溪县政府管价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范》、《湖南省定价目录》、《湖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不断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性,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4年4月9日下午在县民政局五楼会议室举行了“泸溪县殡葬服务项目收费价格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概况
听证会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推荐产生,此次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分别有:听证人3名,其中主持人1名,由县发改局党组成员、分管物价工作陈保诚同志担任;听证会参加人应到23人,实到21名;旁听员应到3人,实到2名;设记录员1名。其中群众代表10名、经营者代表1人、县人大代表1人、县政协委员1人、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代表9人。3名听证人由县发改局成本调查队及县发改局工作人员担任。听证会参加人出席人数符合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共有六个议程,第一、由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介绍听证会参加人、听证人、旁听人等;第二、发改局定价部门陈述定价拟定方案;第三方、咨询公司(湘西得友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陈述成本核算情况;第四、成本监审人介绍成本监审结论及相关情况;第五、听证会参加人围绕拟定方案陈述意见和建议,提出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对听证事项进行质询;最后主持人就听证会进行小结。
二、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建议
为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殡葬服务价格行为,更好地促进我县殡葬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结合我县殡葬服务价格管理现状,整合以前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按照《进一步规范我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675号)文件要求,系统完整的拟定了《泸溪县政府管价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方案》。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21人,按照《泸溪县政府管价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方案》中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价格等几个方面陈述意见和建议,提出事实、理由和依据。
经过梳理主要有以下意见建议和要求:
1.礼厅租用。租赁费过高,有些人建议前三天停放继续实行免费;有些人建议前五天一个价格,第六天起再增加,因为根据风俗习惯停放5天居多。疑似空调费、水电费重复收费。
2.公益性公墓(格位)安葬设施用地。普遍反映价格过高请求价格下调,区分不同档位定价。
3.公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建议取消。
4.悼念厅瞻仰棺存放收费标准。建议由10元/小时改为按80元/天。有些人疑似悼念厅瞻仰棺存放项目和大厅租赁项目收费重复。
5.悼念厅内客房服务项目(市场调节价)。疑似存在重复收费,建议取消。
三、殡葬服务中心意见。
1.该项目坚持原定标准。(1)三天后增加收费是按照殡葬倡议书中提倡三天治丧。(2)空调费使用租赁,不包含在成本内。(3)水电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收取。
2.该项目坚持原定标准。按照成本算的(6580.66元/个)。
3.该项目坚持原定标准。主要服务是清明、春节清扫维护,森林防火、日常的杂草树木修葺。
4.该项目坚持原定标准。其他地方都是按照此标准收取。
5.该项目坚持原定标准。悼念厅内客房服务中提供了床架。
四、发改部门意见。
殡葬服务项目收费价格听证会结束后,我局组织班子会议,经过充分讨论研究,决定如下:
1、因新的公墓山尚未建成投用,无法对殡葬服务成本进行完整的核算,本次申请殡葬服务项目收费调整条件尚不成熟,暂不调整,待新的殡仪馆和公墓山建成并正式运营前,再启动殡葬服务项目收费调整工作。
2、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新的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核定之前,原有的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维持原来标准不变。
2024年4月22日
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标签: 殡葬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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