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辛村镇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示范区项目---安阳河汤河提灌站防洪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阳县辛村镇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示范区项目---安阳河汤河提灌站防洪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阳县辛村镇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示范区)项目---安阳河汤河提灌站防洪评价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九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接受安阳县辛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安阳县辛村镇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示范区)项目---安阳河汤河提灌站防洪评价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县辛村镇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示范区)项目---安阳河汤河提灌站防洪评价项目

1.2.采购编号:HNJD-2024-005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并接到主体设计等有关资料后30日历天(不含预约专家、评审等时间)

1.5.磋商范围:磋商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

1.6. 预算金额:29.6万元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2对供应商的限制性规定

(1)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未列入)。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①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②本章2.1款注明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③本项目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不再提交各种证明(证书)材料原件,以响应文件中相应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为准。提供虚假材料的承担响应法律责任。

3.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1时间: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2地点:河南九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财富公馆东单元23层)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开启: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5月7日下午3:00。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南九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安阳市文峰大道与兴泰路交叉口财富公馆东单元23层)。

5.公告媒介:

本项目在《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发布。

6.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安阳县辛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元媛

电话:037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九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鹏伟

联系方式:173*****919


,安阳县,安阳

标签: 防洪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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