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台区儿童福利院院内儿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关于丰台区儿童福利院院内儿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北京市儿童福利和保护机构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民儿福发〔2022〕32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承接单位,即日起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可根据要求,结合服务宗旨、业务范围及实际承接能力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丰台区儿童福利院院内儿童及困境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要求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整体内容进行投标,只对本项目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的计划服务总指标量低过本项目规定的服务总指标(最低限量)视为无效。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为3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作无效响应文件。

(四)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周期为12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五)人员配置

项目团队须配置2名专业社工(至少1名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登记注册),1名专业督导(具备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登记注册,从事社会工作服务满5年,且有3年以上社会工作专业服务项目运营管理经验的人员)。以上人员需具备从事儿童或青少年社会工作经验。

(六)服务标准

《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MZ/T167-2021)

《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通用服务要求》(GB/T*****-2022)

《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术语》(GB/T*****—2022)

(七)服务内容

1.对院内儿童通过访谈的形式,从基本信息、健康状况、学习能力、行为动作、生活环境等方面了解儿童当前的情况及需求,定制评估档案。

2.定期与青春期儿童沟通生活、情感、学习等方面情况,了解其想法、接受方式、交流方式,关心其近况和需求,以个案的形式开展服务(不少于6例、每次不少于1小时);在保证其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给予其适当的空间和自由,增加青春期儿童的自信。

3.开展院内主题活动及小组活动不少于12个(除生日会外),丰富儿童的日常生活。

4.链接社会资源,开展综合社会实践活动不少于4个,通过走出院门,增加儿童与社会的接触,拓宽儿童视野和认知。

5.根据院内服务管理需求,提供专业化社会服务(每季度1次)。

6.协助院内完成志愿者管理、培训工作。

7.为离院儿童开展安置评估及离院前心理疏导。

8.协助院内完成临时性工作。

三、申报资格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须为北京市范围内,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2.所持民政部门发放的登记证书业务范围中必须明确写有“社会工作/心理服务”内容;

3.有从事儿童或青少年社会工作项目经验。

四、比选方式

1.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向丰台区民政局递交丰台区儿童福利院院内儿童及困境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申请材料。丰台区民政局将组织比选,根据选聘对象提供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择确定服务供应机构,并以签定服务合同的形式予以确定。

2.比选结束时,供应商提交的比选文件不予退还。

五、提交材料

1.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机构简介、相应资质及业绩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

3.提出项目方案及报价。

4.机构为完成该项工作的人员简介;

5.项目申报书(格式详见附件)

六、报送比选文件时间和地点

1.投送比选文件时间:2024年4月24日上午09:00—2024年4月29日下午17:00止(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

2.报送地点:丰台区民政局(北京市丰台区西站南路168号714室)

3.提交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报送,纸质材料一式四份。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丰台区民政局

联系人:穆老师????联系电话:********???

地?址:丰台区西站南路168号

附件:服务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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