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2302破3号新疆天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18新2302破3号新疆天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关于新疆天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案

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18年11月13日,根据新疆天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鑫公司)的申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阜康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新疆天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3年8月21日指定新疆崇德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重整程序中各项工作。

为推动天鑫公司重整成功,维护企业营运价值、实现资源整合,结合天鑫公司重整进程,现拟引入有实力的重整投资人参与重整。为维护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保证重整程序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采取公开方式发布,同时接受各方的监督。

2.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谨慎细致阅读本招募公告,严格按照本招募公告规定的条件、规则、流程等履行各项手续。

3.本招募公告所列示的天鑫公司概况仅为管理人阶段性初步调查了解所得数据,并非最终数据,仅供重整投资人参考,并不代表管理人对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承诺。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考虑重整投资时,除参考本公告外,最终数据须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结论为准。

4.本招募公告中涉及企业基本情况的内容不构成要约,不视为管理人的承诺或保证,不作为投资建议,不具有重整投资框架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公告的内容进行调整、变更。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5.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相关资料并报价的,视为同意按照天鑫公司现状进行重整投资,意向重整投资人投资的相关风险自行承担。

6.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二、天鑫公司概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天鑫公司系2011年11月14日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机关为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地为新疆昌吉州阜康市蓝琪小区2幢1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584******L;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郭永峰;营业期限为2011年11月14日至2061年11月13日;经营范围:投资:农业、商业、服务业、城市基础设施;服务:投资类咨询(不含证券、期货)、物流、物流信息咨询、仓储、停车场;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东情况

根据管理人自阜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的工商档案记载,目前天鑫公司有两名股东,分别为:赵红彦,股东类型为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为99%,认缴出资额为*****万元;郭永峰,股东类型为自然人股东,持股比例为1%,认缴出资额为200万元(本案中如经核实股东存在出资不到位等情形的,管理人将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追缴)。

(三)职工情况

目前天鑫公司无企业在岗员工。

三、项目核心资产及建设情况

2013年2月-2014年4月,天鑫公司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位于阜康市阜西产业园、阜彩路西侧的十宗土地,拟开发建设集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物联网平台、云计算中心、金融监管仓库、物流总部基地、物流展示仓库、物流商贸区、工程机械交易市场、重型汽车4S店、汽车维修服务中心、大型汽车零配件销售市场、大型智能停车场、卡车司机服务中心、特色商业街、快捷酒店、地标塔、园林式五星级酒店等为一体的现代化服务业集聚区。

(一)项目土地情况

经管理人了解,目前天鑫公司名下十宗土地面积合计******㎡(以相关部门查询为准),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用途均为其他商服用地,使用期限为40年。土地详情可向管理人具体咨询。

经阜康市相关政府部门、阜康市人民法院及管理人沟通协调,如重整投资人进驻天鑫公司重整案件后,根据重整投资人实际情况及需求,可申请对土地用途、规划等进行相应调整。

(二)项目商铺资产及建设情况

天鑫公司仅对十宗土地中的一宗土地进行了部分开发建设且工程尚未竣工验收。目前,烂尾在建工程包含两幢商业房源,阜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显示:第一幢房源面积合计26,918.60㎡,共计5层15套房屋,其中已售房屋11套,未售房屋4套;第二幢房源面积合计30,173.80㎡,共计5层368套房屋,其中已售房屋205套,未售房屋163套(以上已售房屋信息不排除存在漏报、漏登记等情形,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房屋销售情况以最终查实情况为准)。

四、资产与负债情况

1.房产:位于阜康市阜西产业园、阜彩路西侧“新亚欧物流园”的两幢商业房源中尚未出售的商铺,详情可至管理人处查询了解。

2.土地:天鑫公司已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土地资产。具体土地信息可至管理人处咨询。

3.管理人进驻天鑫公司后,已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天鑫公司商服用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地上附着物快速变现价值予以评估。在评估价格基准日(2023年9月25日)的快速变现价值为2.55亿元。

4.经工程检测公司对天鑫公司在建工程进行施工质量检测,天鑫公司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在建工程上部承重结构未发现有因基础存在不均匀沉降导致的影响结构安全的异常现象,主体结构承重构件未见有因承载力不足而引发的异常现象。

5.截止2024年3月1日,管理人累计收到债权人债权申报214笔,申报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等合计约9.6亿元。天鑫公司实际负债总额最终以管理人受理申报、确认,并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债权金额为准。

五、商业价值及优势

天鑫公司拟开发建设的“新亚欧物流园”位于阜康市阜西工业园区内,宁朔路交东二路,G335高速路下路口,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四通八达;毗邻准东石油基地,是大型货车(重汽)的必经之地。又与天池自然景区遥相呼应,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

在天鑫公司重整案件中,阜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天鑫公司重整进程,并多次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协调处理天鑫公司重整案件相关工作。另因天鑫公司土地规划、设计等内容时间已久,如重整投资人根据自身经营需要,需对天鑫公司名下部分土地变更规划及用途,相关政府部门已对相应事项出具会议纪要可协商予以调整。

六、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社会招募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参选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天鑫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管理人将如实、公开、透明接受投资方尽职调查,投资方自行对投资可行性、价值、风险进行评估。

七、招募方案

(一)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

2.意向投资人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在合理时间内支付投资款,能够提供偿债资金和所需要的流动资金。

3.意向投资人拥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开发经验,应具备与天鑫公司项目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4.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且尚未执结的案件,未列入失信行为人,目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5.意向投资人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家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募。联合体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二)参与重整附加条件

因天鑫公司在建工程所涉部分商铺存在买受人,该部分商铺因烂尾至今未交付,为最大程度上保障相关债权人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重整投资人后续需续建至工程竣工验收,并根据阜康市人民法院、管理人等的安排,妥善解决相关买受人利益保障等问题(相关情况可详询管理人)。

(三)意向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参与重整投资的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意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经营方案等。

2.意向投资人介绍(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体,需另行说明各成员的职责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体成员应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3.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如为联合体,需说明负责营业事务的投资主体的主要业务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5.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7.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以上材料提交一式三份。

(四)截止时间、联系地址及方式

1.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北京时间19时。

2.材料提交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888号绿城广场1A2201室。

3.联系方式:肖晏莉,电话:181*****795;王盼盼,电话:139*****051

(五)尽职调查阶段

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文件的,管理人将安排与之签订《尽职调查保密协议》,管理人将配合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期初步拟定为7天,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对于从管理人处获得,但管理人和天鑫公司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披露的信息、数据、资料等,意向重整投资人应遵守保密义务,合理使用信息,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重整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

(六)重整投资权益报价及重整投资人确定

本案重整投资权益由意向重整投资人结合资产状况,根据自行尽调结果自由报价。

最终重整投资人的选定方式待报名截止后根据意向投资人报名情况以及报价结果另行确定。

(七)报名的非排他性

管理人接受意向投资人报名仅是对意向投资人的基本信息、报名条件进行登记,不构成对意向投资人经营能力、资信状况等条件的认可和评价,不可直接视为是管理人接受意向投资人对天鑫公司的重整投资。

管理人有权视本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开展下一轮的公告报名,且有权修改报名条件、报名材料等事项。

八、其他事项

1.本公告内容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2.公告期间,如有意向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查阅、复印评估报告、工程质检报告等未公开披露的企业相关资料,需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书。对于从管理人处获得的相关资料,应合理使用,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重整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自愿承担因信息泄露给管理人带来的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公告由新疆天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新疆天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4.欢迎各地有意向、符合条件的投资人参与本重整项目。

新疆天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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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鑫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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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投资人 招募 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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