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乐红镇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EPC招标公告

鲁甸县乐红镇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EPC招标公告

鲁甸县乐红镇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等法规文件的规定,鲁甸县乐红镇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EPC)由鲁发改审批【2023】73号文等批准建设,云南耀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鲁甸县乐红镇人民政府委托对鲁甸县乐红镇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此项目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此工程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鲁甸县乐红镇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EPC)
2.2招标编号:YNZZ【2024】0423
2.3招标人:鲁甸县乐红镇人民政府
2.4工程规模及招标内容:
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改扩建硬化长约 7km,路基宽4.5m路面采用 C30混凝土,配套建设C20片石混凝土挡土墙920m3,排水沟 2510m,钢筋混凝土涵管60m,波形护栏1400m,限速、急弯等安全警示标牌45块。详见概算清单。
招标内容: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
2.5工程估算总投资:799.00万元。
2.6资金情况:财政资金。
2.7工期:180日历天。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资格审察方式:资格后审。
2.10建设地点:鲁甸县乐红镇新林村、红布村
2.11质量及成果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施工资质: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或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
2.联合体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由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2)联合体投标协议要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理),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按照《招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二)人员要求:
(1)拟派往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为本公司在职人员)。
(2)拟派往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
(3)其他人员要求: 投标人配备的具体人员必须是施工现场的实际管理人员。实际现场管理人员与投标配备人员不一致的,视同对投标文件的不响应,中标企业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三)财务要求
具有近三年(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新注册公司则提交近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不能提供应提交书面说明材料。
(四)信誉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无不良记录;近三年(2020—2022年)被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或经营异常情况;主要管理人员无职业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行政处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并将查询结果放入《投标文件》中。(注: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时间应为公告发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期间)。
(五)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单独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均报名参与的,则以报名时间在前的为准。
(2)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
(3)须提供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一经发现投标人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一律取消投标资格。建设单位向中标人拨付工程建设项目各类款项时,要优先拨付人工费用,将人工费用拨付到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
(4)投标人对提供的公司营业执照证照、人员证书、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各投标人须严格按所投项目中的保证金账号、户名、金额缴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各投标人请于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29日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周末休息,北京时间,下同),到昭通市昭阳区乌蒙古镇一期13栋7号云南耀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彩色复印件;2、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或彩色复印件;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彩色复印件;4、资质证书原件或彩色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6、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注: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3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昭通市昭阳区乌蒙古镇一期13栋7号云南耀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在接到变更通知后签字盖章并回传确认。
六、发布情况
本公告在https:///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发布时间2024年4月23日,对其他网站和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鲁甸县乐红镇人民政府
地 址:鲁甸县乐红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冉老师
电 话:150*****565
代理机构:云南耀宁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昭通市昭阳区乌蒙古镇一期13栋7号
联 系 人:李工、黄工
电 话:180*****342186*****392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以工代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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