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海螺沟水库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丰都县海螺沟水库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 丰都县海螺沟水库工程已由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丰都发改委发【2023】4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融资资金、国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人为 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签: 海螺沟水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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