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东门安防管理设施更新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某单位东门安防管理设施更新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门安防管理设施更新(二次)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海淀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23日 19:0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线上申领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5月14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 | ||
预算金额 | ¥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经理 葛经理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110 185*****077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程助理 01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经理 葛经理 186*****110 185*****077 |
项目概况
东门安防管理设施更新(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申领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JHCBB-W1006
项目名称:东门安防管理设施更新(二次)
预算金额: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东门安防管理设施更新(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JJHCBB-W100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挡车器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台 | 2 | 合同签订之日起 9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北京市海淀区,详见招标文件 | 道闸 部分 |
2 | 雷达检测器 | 个 | 2 | ||||
3 | 直流电源 | 台 | 2 | ||||
4 | 车牌识别单元(含显示屏) | 套 | 3 | ||||
5 | 高亮度补光灯 | 个 | 3 | ||||
6 | 专制立柱 | 个 | 3 | ||||
7 | 停车场管理系统 | 套 | 1 | ||||
8 | 加密狗 | 个 | 1 | ||||
9 | 交换机 | 台 | 1 | ||||
10 | 控制电脑 | 台 | 1 | ||||
11 | 伸缩门 | 套 | 1 | ||||
12 | 专用控制器 | 根 | 1 | 升降柱部分 | |||
13 | 液压升降柱 | 台 | 4 | ||||
14 | 抽水泵 | 个 | 1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20万元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供应商报价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9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至 2024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申领
方式:网上发送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5)、投标企业若为生产企业,需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二)、招标文件申领方式
(1)、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六条第(一)项第(4)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2)、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三)、现场踏勘
(1)、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05月06日09时00(北京时间)
(2)、踏勘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3)、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187*****762
(4)、其他要求:踏勘人为法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踏勘人为授权人需要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方式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联系方式:程助理 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
联系方式:张经理 葛经理 186*****110 185*****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经理 葛经理
电 话: 186*****110 185*****077
标签: 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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