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市第一高级中学电子教学设备智慧黑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灯塔市第一高级中学电子教学设备智慧黑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灯塔市第一高级中学电子教学设备智慧黑板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550,000.00
最高限价(元):2,550,000
根据灯塔市第一高级中学教育教学实际需求,现需采购电子办公设备智慧黑板77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依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07日 09时00分至2023年03月13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0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灯塔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标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
2、电子文件报送时限: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标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3、电子文件解密时限:投标人须在开标接到采购中心通知后的30分钟内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响应);投标人需自行备好CA锁、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或其它移动端电子设备),CA锁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会议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开标的投标人视为默认认同开标会议的程序,相关投标人不得事后对开标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网络直播开标会议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 腾讯会议APP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并将“个人名称”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在单位简称后加上“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字样),以方便交流。开标会议过程中需要投标人签字确认的相关表格采用现场语音确认的方式,采购中心将如实记录相关内容,为减轻投标人负担,将不再要求投标人在纸质表格上签字确认。开标会议过程中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投标人认可相关内容。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灯塔市第一高级中学
地 址: 灯塔市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灯塔市财政服务中心
地 址: 灯塔市政府政务中心
开户行: 辽沈银行辽阳灯塔支行
账户名称: 灯塔市财政服务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