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公路管理局2024年危旧桥改造项目G3012线K1424+750处跨线桥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喀什公路管理局2024年危旧桥改造项目G3012线K1424+750处跨线桥改造工程施
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650000390100546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喀什公路管理局2024年危旧桥改造项目G3012线K1424+750处跨线桥改造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政府还贷二级公
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和公路养护计划普通公路危旧桥梁改造项目资金,招标
人为喀什公路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喀什公路管理局2024年危旧桥改造项目G3012线K1424+750处跨线桥改造工
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喀什公路管理局2024年危旧桥改造项目G3012线K1424+750处跨线桥改造工
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4日10时00分到2024年05月14日10时59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4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4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喀什公路管理局
地
址:喀什市解放南路126号
联系人:宋铃
电
话:0998-693602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A505
联系人:
裴建壮
电
话:
13565941495
电子邮件:45518854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名》
可山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章)
喀什公路管理局2024年危旧桥改造项目G3012线K1424+750处跨
线桥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喀什公路管理局2024年危旧桥改造项目G3012线K1424+750处跨
线桥改造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关于2024年危旧桥
改造项目G3012线K1424+750处跨线桥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新交公养
护(2024)55号文)批准,招标人为喀什公路管理局。资金来自政府还贷二级
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和公路养护计划普通公路危旧桥梁改造项目资金。项
目已具各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G3012线K1424+750处跨线桥建成于2012年,桥梁全长94.6
2m,桥面宽度为8.5m:上部结构为4-20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板,下部结构
为柱式墩、钻孔灌注桩基础,U型桥台、扩大基础,设计荷载等级公路-Ⅱ级。
本项目采用同步顶升技术,对原墩(台)周围土层进行加固,并形成钢支撑反力
基础,在钢支撑与钢分配梁之间安装顶顶升系统通过电脑同步控制,采用“同步
顶升,逐级到位”的控制,整体顶升的方法来实现抬高桥梁标高,顶升到位后对
桥墩盖梁和桥台盖梁进行局部整体加高50m,改造完成后安装支座并浇筑垫石,
满足强度要求后拆除支撑下方垫层,将上部荷载从顶升支撑转移到墩(台)上,
再进行切除第三孔桥面铺装、更换损坏1块中板、1块边板,对桥梁引道进行整
体按照设计纵坡进行加高并与两侧桥台进行顺接,重新铺筑引道结构层及交通沿
线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5462001001
标段(包)名称:喀什公路管理局2024年危旧桥改造项目G3012线K1424
+750处跨线桥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桥梁(维修、加固)、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
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
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桥梁养护甲级资质、路基路
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
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附件(资格
审查条件和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在“信用中国"网站(h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投标其他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4月24日到2024年5月14日
2获取方式:投标人须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网站入口h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通过网上
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11时00分
2递交方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且在规定的时间内用CA锁
对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线上解密。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
厅”进行签到并线上参加开标活动。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5月14日11时00分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3开标地点: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次招投标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并
采用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应遵守“新弱公共资源交易网”(htps:/ggzy.ximj
iang.gov..cn/xinjiangggzy/)相关规定。
(1)请潜在投标人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法人用户注册,并领取
CA数字证书(支持新疆CA和翔晟CFCA)。
(2)投标人须登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通过“新点投标文件
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投标文件并完成签章、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并在线缴纳投标保证金或办理电子保函(如需要)。
(3)不见面电子开标需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
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且在规定的时间
内用CA锁对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线上解密。投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
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线上参加开标活动。
(4)投标人可登录“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交易流程相关帮助信息。
对电子招投标流程不熟悉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及时与技术支持公司联系(客服电话
400-998-0000),以免无法完成线上招投标流程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
预备会。
3.计划工期:2024年5月25日开工,2024年8月25日完工,总工期92日
历天。
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ps:∥ggzy.xinjiang.gov.cn),中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喀什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A5
地
址:喀什市解放南路126号
05
联系人:宋铃
联系人:裴建壮
电
话:0998-6936025
电话:13565941495
喀什公路管理局
2024年4月23日
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同时具各:
1.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
2.同时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
作业单位资质证书(桥梁养护甲级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
全设施养护资质):
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补充规定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2.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应为交通运输部监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
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2号)实
施之前颁发的证书或原《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证书》不予认可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2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0。
注:1投标文件中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
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的复印件。
2投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第3.5,2项补充规定在近年财务状况表后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年至少完成过一座单孔跨径≥20米且桥梁总长≥80米桥梁(新建或改建》
施工业绩。
注:1.“近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期间,工程业绩计算时间以项目交工时间为准。
2,投标人须技投标人须知第3.5.3项补充规定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提交贷格审查资料。
3.7.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
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
的要求。
3.7.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
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
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
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