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化德县一期3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乌兰察布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化德县一期3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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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乌兰察布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化德县一期
30 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WEME-TJNM202405-MX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兰察布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化德县一期 30 万千瓦光伏项目已
由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
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涉及的光伏项目正在开展法人单位申报工作,现阶段以项目管理单位大唐
(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招标,根据后续进展,中标人可与招标人或项目实际法
人单位签订合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化德县
2.2 建设规模:
乌兰察布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规划建设 300 万千瓦新能源。本期为化德县
一期 30 万千瓦光伏,配置 15%/2h 储能系统。
2.3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2024 年 06 月(暂定,最终以招标人通知
为准),施工工期 9 个月。
2.4 监理服务期限:2024 年 6 月至项目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完成后。
2.5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用水、用电、场平、场内外道路、光伏组件、逆变
器、箱变等建安工程(包括基础、接地及沉降观测点等),场区 35kV 集电线路建安工
程, 220kV 升压站及储能站建安工程、临建系统施工、智慧化工地建设、设备安装调试工
程、智慧光伏场站等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工作及其他与主体工程相关的辅助及零星工程的
监理工作,全面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争创“四优”工程。本工程环境监理、水土保持监理
不在本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内具有独立承
担 2 个及以上 100MW 及以上等级光伏项目建筑、安装、调试等全过程监理业绩(业绩证
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及竣工类证明材料,国外业绩证明需
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 5 年内具备 2
个及以上 100MW 及以上等级光伏项目的总监业绩,同时需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社保缴费证
明(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工类证明材料及该项
目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关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等)。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 查 询 网 址 为 :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
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
格条件没
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7 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乌兰察布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化德县一期 30 万千瓦
光伏项目施工监理、乌兰察布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四子王旗一期 30 万千瓦光伏
项目施工监理的投标、乌兰察布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四子王旗一期 30 万千瓦风
电项目施工监理,但只能推荐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
同时排名第一,则按照乌兰察布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四子王旗一期 30 万千瓦风
电项目施工监理、乌兰察布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四子王旗一期 30 万千瓦光伏项
目施工监理、乌兰察布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化德县一期 30 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
监理顺序授予。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成为另一标段的推荐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至 2024
年 5 月 8 日 17 时整(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
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
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承包人在下载招
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易
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
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
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
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
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14 日 9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
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本次开标会议同步采用第三方“天翼云会议”系统对外公
开,各投标人可以观众身份登录观看开标过程(会议号:15522265466),并在
参与标段开标结束后及时退出登录。与投标有关的技术问题可咨询运维人员:
联系人:姜志新:18502746701 qq:310705367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均以电子商务平台上递交的电子投
标文件为准,开标现场不再开启纸质版投标文件。
5.5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
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6 本次招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
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
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
址:http://www.cdt-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大唐国际卓资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隆欣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内蒙古大唐国际卓资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察哈尔右翼后旗分公司、大唐乌拉特后旗新能源
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汇雅商业中心 2 号楼
邮编:300012
联系人:王犇
电话:15522265535(电话无人接听时,请发邮件)
电子邮件:wangben@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邮箱:cgts@cweme.com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
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投诉邮箱:jijianjubao@china-cdt.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监理 光伏项目 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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