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空调二次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空调二次招标公告

  • 1、项目名称:兴仁县人民检察院空调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2、项目编号:XHTC-HW-2016-0121 3、项目序列号:XHTC-HW-2016-0121 4、项目联系人:于江、吴秋香 5、项目联系电话:****-******* 6、采购方式: 询价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空调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211,200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无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有能力承担本采购项目中所投项目涉及的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授权的经销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06-03 09:00:23至2016-06-07 17:00:48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兴义市富兴一街40号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6-06-08 10:00:59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06-08 10:00:07 12、开标地点:兴仁县人民检察院会议室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 2,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6-06-03 09:00:12至2016-06-07 17:00:25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场缴纳(交至兴仁县人民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科)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现场缴纳开户银行:现场缴纳帐 号:现场缴纳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兴仁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地址:兴仁县振兴大道法检路 项目联系人: 张忠钰 联系电话: 139*****566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北京西路世纪金源商务中心3号楼 项目联系人: 于江、吴秋香 联系电话: ****-*******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标签: 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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