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清徐县人民法院2024晋0121证技111015号公告
太原市清徐县人民法院2024晋0121证技111015号公告
山西省清徐县人民法院对外委托(2024)晋0121证技1*****号公告
[伤残等级、三期、视力、智力、嗅觉情况、护理依赖程度]
我院受理的原告李志风与被告张昌盛、山西琛信达通讯科技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需对李志风的伤残等级;视力、智力、嗅觉情况;护理依赖程度及其三期进行对外委托鉴定。
凡符合报名条件且自愿接受委托的社会鉴定评估机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我院将在报名机构中审核并随机选择鉴定评估机构。
一、报名条件:
1、 依法设立登记,已取得司法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资质许可(证书),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注册并审核通过,专业类别为法医精神病和法医临床(资质要同时具备)。
2、 机构注册地范围不限;
3、 接受委托的鉴定评估机构自愿承诺45日内出具鉴定报告。
二、报名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08时30分止。
三、报名方式:
本案采取网上报名。社会专业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报名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志德; 联系电话:0351-*******。
五、摇号及其它特别说明:
我院定于2024年4月30日上午09时00分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网上摇号确定本案鉴定机构,请已报名的鉴定机构和案件当事人届时上网查看或于2024年4月30日上午09时到我院鉴定室参加随机选择鉴定评估机构现场会,随机选择鉴定评估机构的过程及结果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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