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深燃-2022年、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询价采购公告

九江深燃-2022年、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九江深燃-2022年、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
项目编号:241IE*******
项目地址:江西省九江市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项目为九江深燃-2022年、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项目编号:TZXT-JJGS-2024-B022)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九江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现进行公开采购,采购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公告信息。
公告名称:九江深燃-2022年、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
公告发布媒体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公告信息:本次招标项目为九江深燃-2022年、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项目编号:TZXT-JJGS-2024-B022)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九江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现进行公开采购,采购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公告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交货期(天):30
交货期说明:下达订单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九江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清缴鉴证。
招标/采购范围:九江公司及下属管理公司年度企业所得税清缴鉴证
资格条件:1、应答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等)。 2、应答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应答人须同时提供至少1份已完成的企业所得税清缴鉴证报告业绩合同。(须提供对应项目的结算发票、中标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合同真实发生的材料少提供或漏提供视为无效业绩) 4、应答人须承诺为此次企业所得税清缴鉴证报告成立专项小组,配置至少1名项目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税务师(提供证书)。 5、应答人须提供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 6、应答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成交项目、不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3)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5)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黑名单的或暂停承包资格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联系人:曹辉
联系电话:188*****611
,九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得税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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