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公众责任险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公众责任险


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公众责任险采购公告

时间:2024-04-18来源:安全和后勤保障部浏览次数:66

一、项目名称

购买公众责任险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实行以固定保费额度选取保险服务的办法,固定保费额度为人民币伍万元整(¥:*****.00元)。

供应商必须统一按以上保费额度报价并提供能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的保险方案。

三、 采购需求

(一)投保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

(二)被保险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

(三)营业场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34号

(四)承保区域:开放区域(包含陈列展厅、停车场等)及13台电梯设备

(五)保险日期:一年

(六)保险责任:包含但不限于因经营业务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被提起仲裁或诉讼所支付的法律费用。

(七)保险理赔范围:

1、年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不低于50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人身伤害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元,每人每次医疗费用限额不低于5万元(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2、每次事故免赔额:不高于1000元或免赔率不高于10%(即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其中人身损害无免赔。

3、人身损害理赔范围应包含因遭受人身损害而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挂号费、治疗费、手术费、床位费、检查费、药费等)、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取暖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及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4、附加险应包含电梯责任条款、停车场责任条款等。

(八)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100%合同款;供应商应提供相应金额发票作为付款凭据。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保险经营许可资质,有承接相关保险经营的案例。

2、根据项目要求,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视项目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自主报价。

3、参加本项目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项目须知:

1、供应商应提交公众责任险方案及报价。

2、供应商应提交的报价文件说明:

(1)所有报价除特殊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2)报价为产品与服务项目的最终完全报价,包括保险责任项目、保额、保险期限、保险责任描述、保险价格等。采购人选取方案响应最优的一家保险公司作为本项目的保险服务供应商。

(3)同一保险公司只收取一份报价文件,若提供多份报价文件则以方案最优的为准。

3、我馆将在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选并通知中选单位,落选单位不另行通知。中选单位应对我馆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非授权不可外传或另作他用。

六、报价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17点0分(北京时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 和老师(周一至周五 9:00-17:00)

标签: 公众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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