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郫都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比选的公告

成都市郫都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务用车租赁服务比选的公告


我局拟按照“资质好、服务好、价格优”的原则,比选确定公务用车租赁服务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郫都生态环境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服务期从合同签订日开始,服务期限一年。

二、项目概况

(一)供应商:择优选取合法诚信、安全规范、服务优质、价格合理的车辆租赁供应商1家。

(二)租赁车型:包括但不限于轿车、商务车、座客车。

(三)报价内容:租车价格包含驾驶员服务费、保险费、保养费、折旧费、燃油费、过桥费、高速公路费、停车费、洗车费、税费、利润等所有费用,应明确车辆品牌型号、车况等。

(四)其他事项:供应商需向保险公司完整投保车辆保险险种及保额,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确保车辆年检均合法有效。租车期间发生的交通罚款、保险事故等赔偿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缴纳罚款和索赔事宜,并承担并相应法律责任。

三、比选报价内容等要求

1.比选报价函(格式自拟,应包含服务内容及承诺);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比选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评审方法:经综合比较择优选出一家合理价格的比选申请人(即供应商)作为中选人;

5.其他事项: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需加盖鲜章)均需真实有效和有序整装成册(不可拆卸)并密封。

四、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报价资料递交时间和地点及联系人

1.本项目比选公告时间自2024年4月24日开始,至2024年4月26日结束,拟参加比选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应将相关资料密封后递交给比选人。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6日17:00。

3.递交地点:郫都区政府第二办公区(德源街道红旗大道221号)1号楼6楼631办公室。

4.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六、本比选公告和比选结果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成都市郫都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4日


标签: 公务用车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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