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平岗镇中心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平岗镇中心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平岗镇中心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587,950
采购需求:
便携式诊断治疗设备的救护车一辆,生化分析仪一台,五分类血球仪一台,尿常规分析仪一台,多功能手术床一台,无影灯一台,器械台一台,电刀一把,DR洗片机一台,电动吸引器一台,听力、视力、心理行为筛查工具、空气消毒机一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企业和相关扶持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5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3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1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备份文件密封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内容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投标人自行准备解密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同时投标人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文件。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没有进行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丰县平岗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 铁岭市西丰县西丰县平岗镇中心卫生院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西丰县财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六安新村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丰县支行
账户名称: 西丰县财政金融和政府债务工作服务中心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