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白河县招商局的委托,对白河县招商引资形象宣传片制作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项目编号:白政采磋(2016)03号 2、项目名称:白河县招商引资形象宣传片制作项目。 3、项目内容:2016年8月10日前先期制作完成一部招商引资推介宣传片(时长为5-6分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提炼,补充完善视频资料,于2017年4月10日前制作完成一部全面展示白河形象及资源优势的招商引资形象宣传片(时长为8-10分钟),并同时制作TVC广告片 (时长5-15秒)。 4、项目性质: 财政性资金 5、最高限价:50万元。 6、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并提供以下资质原件: 6.1 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6.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3 下列资质其中之一均可: 6.3.1影视公司应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6.3.2广告公司应拥有一级资质。 6.3.3电视媒体应是相当省级电视台或电视传媒平台单位。 6.4 近6个月内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6.5 出具投标人注册地或白河县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6.6 近2年内已完成的城市形象宣传片制作合同1份。 特别提示:本次磋商在磋商前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单独封装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在磋商大会现场递交磋商小组审核;磋商响应文件正、副本内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未按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响应无效。 7、磋商文件的获取 7.1 时间:自2016年6月2日起至2016年6月8日止,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报名时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 7.2地点: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7.3地址: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财政局5楼; 7.4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8.1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6月14日14:30; 8.2 磋商时间:磋商响应文件截止同一时间; 8.3 磋商地点:白河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9、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磋商保证金 10.1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 10.2 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11、联系方式 11.1采购人:白河县招商局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旬白路36号 电话: 0915-******* 联系人:商国楚 11.2 采购代理机构: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白河县城关镇人民路68号 电话:****-******* 联系人:李海军、裴莉、卫波 白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