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沟河生态治理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招标公告

金沟河生态治理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招标公告

沙湾县金沟河生态治理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项目 (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16/6/2 发 布 站:塔城地区
联 系 人:宋丽 联系电话:********255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沙湾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0 计划投资(万元):0
类 型: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0 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无要求
报名起始日期:2016/6/2 报名截止日期:2016-06-06 00:00:00
开标时间:
资质要求:
投标人

资质说明:


建造师或总监


招标内容:

沙湾县金沟河生态治理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塔城地区诚信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沙湾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沙湾县金沟河生态治理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文件。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以密封方式参与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沙湾县金沟河生态治理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外运项目
1.2项目编号:SCG********
1.3采购内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拆除及垃圾清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4采购单位名称:沙湾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1.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6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塔城地区诚信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施工资质或拆迁企业资质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2 投标人是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且具有相应的独立法人。
2.3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4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2.5投标人不能是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和应重大经济纠纷正在法院打官司的企业。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3.1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6日(每天10:00—19:30时,北京时间)
3.2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塔城地区诚信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沙湾县分公司(沙湾县住建局六楼东侧)
3.3 谈判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
4.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2提供无犯罪记录承诺函及无重大经济纠纷承诺函。
注:以上所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确认,并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单独装档。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6月10日16:30分(北京时间)
6、谈判时间:2016年6月10日16:30分(北京时间)
7、文件的递交及谈判地点:塔城地区诚信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沙湾县分公司(沙湾县住建局东侧)
8、联系方式与招标代理机构:塔城地区诚信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沙湾县分公司
联 系 人:宋丽
电话:139*****666 ****-*******

2016年6月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拆除 建筑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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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塔城地区诚信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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