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通勤车租赁重招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通勤车租赁重招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通勤车租赁(重招)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24日 10:1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5月15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 | ||
预算金额 | ¥52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唐海忠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4-******** | ||
采购单位 | 宁波市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4-********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4-******** |
项目概况
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通勤车租赁(重招)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FCG*******G011
项目名称: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通勤车租赁(重招)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通勤车租赁(重招)
数量: 3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通勤车租赁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招标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其中,中小微企业包括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并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核发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30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5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并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bfbs格式)发送至电子邮箱zhzfcggov@163.com。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15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7号三楼开标厅四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和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人提出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时,将以“公告”的形式分别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和“宁波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投标人应及时登录上述网站查看和下载,未及时查看和下载的后果自负。
3、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
在2024年4月24日之前,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上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按不良行为记录的处理规定执行。
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镇海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一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王伟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唐海忠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郑捷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镇海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民和路569号
传 真:/
联系人 :金国军
监督投诉电话:0574-********
附件信息:
标签: 海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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