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行机关营业部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

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行机关营业部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


1.招标条件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行机关(营业部)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预算金额:******.00元/年。(本项目费用据实列支,招标人不保证最低采购量,投标人不得就此进行投诉)

2.3项目地点:红河州蒙自市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行(红河州蒙自市龙泰花园F幢)及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招标内容: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行机关(营业部)职工食堂食材供应,供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类、肉类、水果类、调料、干货类、粮油类、牛奶、饮料类、糕点类等。费用据实列支,招标人不保证最低采购量,投标人不得就此进行投诉。每日下午15点前采购方发送次日菜品订单给供应商,供应商次日上午7点前将指定菜品送至指定地点。如遇临时订单,供应商应在2小时内送达。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质量要求

符合食品质量标准,供应的原材料具有可追溯性。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提供供货食材相关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无农药残留,新鲜生态,包装完好无破损、霉变等,不得缺斤短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该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2投标人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和审验通过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2024年新成立的,提供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如果没有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表只需提供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具备相应资质。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完成查询收集整理工作,并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如与投标人提供的不一致,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前查询的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留存)。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完成查询收集整理工作,并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如与投标人提供的不一致,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前查询的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留存);

3.6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20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投标人当前未有不良记录。

3.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食堂菜品配送项目业绩1项(含)以上,金额不低于16万元(含),且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若合同无总价则还需提供至少六个月的结算单或提供已开具相关发票,单月金额不低于1.3万元(含),(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要求。

3.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采用下列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1.1现场获取:请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5月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前台持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①投标人需在“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网址:https://www.e-czt.com/)”下载本项目的公告附件“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并带至现场获取文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④联系人的电话、E-mail等联系方式资料;⑤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1.2网上获取:请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3年5月7日17时30分前登录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网址:https://www.e-czt.com/),凭企业数字证书(CA)以及文件获取附件资料(资料要求同现场获取要求资料一致,请扫描成PDF作为附件上传)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7日17时30分。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871-********(工作日)、133*****583(周末、节假日)。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费用的缴纳,统一采用公对公转账的方式,不接受私人对公转账、也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开户人: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汇款开户行: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账号:530*****120*********

4.4发票开具形式为:电子普通发票邮箱领取,增值税专用纸质发票当月现场领取(注:为保证招标文件获取时支付凭证审核效率,请在对公转账备注栏填写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费用类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5月14日9时30分至2024年5月14日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10时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分公司(红河州蒙自市北京路东50米华风花样年华3幢15号商铺)。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5月14日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分公司(红河州蒙自市北京路东50米华风花样年华3幢15号商铺)。

6.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曲靖市商业银行-首页(http://www.qjccb.com)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网址:https://www.e-czt.com/)”上发布。注: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上述网站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无效。

8.联系方法

招标人:曲靖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杰、赵江龙

联系电话:087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系人:沈灿、邱海旭、宁威、蔡慈进

联系电话:0871-********转7505、180*****091(座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食材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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