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注销公告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注销公告
经审查,丽水市佳游健身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已终止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游泳),根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24号)“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注销许可证:(一)经营终止;(二)许可证到期”和“第十五条 已经许可、注销和依据本办法第二十七条吊销许可证的,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示”的规定,我局决定予以注销(详情见附件),特此公告。
2024年4月24日
附件
序号 | 经营机构名称 | 经营场所地址 | 许可证编号 |
1 | 丽水市佳游健身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城北街548号地下室1、2、3号 | 331*****230007 |
注:上述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未收回的,自公告之日起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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