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荷贝尔保健制品有限公司产品委托检验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荷贝尔保健制品有限公司产品委托检验项目公开询价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荷贝尔保健制品有限公司产品检验项目以公开询价方式采购,现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检测机构参与报价。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一、询价组织单位:
1.询价组织单位: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荷贝尔保健制品有限公司
2.询价组织单位地址:济南市天桥区经一路30号
3.询价组织联系人:唐先生(联系电话:0531-********,159*****076)
二、采购项目及内容:
1.济南荷贝尔保健制品有限公司化妆品产品委托检验(常规检验、型式检验、备案检验及功效检验)。
2.采购内容:见附件一
3.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4.资金来源:单位成本。
5.采购依据:济南荷贝尔保健制品有限公司2024年第3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6.项目编号:HBE2024W001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 | 检测机构要求 |
产品检验 | 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有效期能覆盖实施时间) 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如供应商为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站承担检验工作的,可提供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站有效期内(有效期能覆盖实施时间)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以“法人单位名称(国家质检中心或省级质检站名称)”的形式作为供应商参与报价。 2.供应商须在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信息管理系统的备案注册检验机构的名单内。 3.供应商须具有能全部覆盖所报产品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 4.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 5.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 6.供应商须具有良好信誉和财务状况,其所服务项目不在国铁集团、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整改期限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报价。 8.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分所等分支机构参加报价。 9.供应商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报价人须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格、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五、报名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完成注册后参加报名、报价。
2.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4月24日9:00~2024年4月30日9:00(北京时间)。
3.报价为不含税价。
4.供应商未在国铁采购平台报名的,报价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5.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9点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6.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六、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报名:
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日常不良行为暂停期内的(产品)供应服务商;被济南局集团公司初步认定存在不良行为或违反合同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供应服务商。
七、服务要求:
1.所提供的检测服务必须符合采购内容要求。
2.提供的检测服务过程中,检测服务应在收到样品后双方合同约定的检验周期内完成,及时邮寄纸质版检测报告并提供电子版报告,检测结果必须真实、准确、可靠。
3.付款方式:检验费用每月结算一次,收到检验报告后,受托方向我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我方收到发票和其他结算资料,审核无误后,于10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向受托方付款。
4.无正当理由,供应商不得随意终止合同的履行。
八、报价方式及要求: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报价方式:报价人将询价单及相关资质文件(见下方)加盖公章并密封后在询价截止时间前(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以EMS或顺丰快递送达(推荐送达方式),或者当面送达采购人,询价单及相关资质文件在询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出现破损(密封不完整)将被视为无效。
3.报价文件明细:
(1)询价单(按附件一表格方式填写);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含证书附表)复印件
(4)“信用中国”平台信用报告;
(5)本公告“报价人资格要求”第9条所规定的承诺书。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上5项资料为必须提供,如有缺失则视为无效。
4.联系人:唐先生159*****076
送交或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经一路30号
济南荷贝尔保健制品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4年04月30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荷贝尔公司会议室。
十、采购评审:
1.评审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由评审小组负责。评审依据询价文件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询价文件未作规定的内容不能作为评审依据。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七部委联合制定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并结合项目特点,本次询价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中标人将在本平台统一以公示、公告形式进行发布。
4.评审办法:
⑴报价文件有严重缺项的报价无效。
⑵报价超出采购人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⑶总报价最低者评定为中标候选人。
⑷最低总报价相等的,检验能力强者列为中标候选人。检验能力以检验周期长短为准,由采购评审小组评定。
⑸不同产品相同检验项目报价应一致。报价不一致的,评审小组可以要求报价人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报价人不能证明其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可以否决其报价。
⑹采购评审小组认为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人的报价或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报价。
⑺济南荷贝尔保健制品有限公司监督小组对本次询价活动实施监督。
十一、采购失效条件:
1.报价截止时间后,询价响应单位不足三家的,确定为采购失效。
2.通过资格审查后不满足三家的,确定为采购失效。
3.资格审查合格达到三家及以上,但报价全部超过预算价的,确定为采购失效。
十二、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同意询价公告的相关要求。
十三、公告期自2024年4月24日09时00分起2024年4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止。
附件一:
济南荷贝尔保健制品有限公司化妆品检验项目询价单
品类 | 测试项目 | 测试方法 | 检测不含税单价(元) | 预计检测数量 | 不含税价格小计(元) | 测试周期 (工作日) | 备注 | |
化妆品(膏霜类型检) | 感官(外观、气味)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5 | |||||
耐热、耐寒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微生物(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重金属(汞、铅、砷、镉)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pH值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二噁烷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净含量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 |||||||
化妆品(膏霜类常规检) | 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20 | |||||
重金属(汞、铅、砷、镉)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耐热、耐寒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净含量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 |||||||
夏日爽薄荷露型检 | 感官(外观、气味)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GB/T *****-2013 《护肤乳液》 | 1 | |||||
微生物(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重金属(汞、铅、砷、镉)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pH值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GB/T *****-2013 《护肤乳液》 | |||||||
耐热、耐寒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GB/T *****-2013 《护肤乳液》 | |||||||
离心实验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GB/T *****-2013《护肤乳液》 | |||||||
二噁烷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GB/T *****-2013 《护肤乳液》 | |||||||
净含量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 |||||||
夏日爽薄荷露常规检 | 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3 | |||||
耐热、耐寒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离心实验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GB/T *****-2013《护肤乳液》 | |||||||
重金属(汞、铅、砷、镉)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净含量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 |||||||
洗手液型检 | 感官(外观、气味)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1 | |||||
总有效物(月桂醇聚醚硫酸酯钠、椰油酰胺 MEA、月桂酰胺丙基甜菜碱)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耐热、耐寒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pH值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微生物(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重金属(汞、铅、砷、镉)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甲醇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二噁烷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净含量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 |||||||
洗手液常规检 | 总有效物(月桂醇聚醚硫酸酯钠、椰油酰胺 MEA、月桂酰胺丙基甜菜碱)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15 | |||||
耐热,耐寒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pH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净含量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 |||||||
芦荟胶型检 | 感官(外观、气味)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6 | |||||
耐热耐寒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pH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微生物(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重金属(汞、铅、砷、镉)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二噁烷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甲醇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净含量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 |||||||
花露水型检 | 重金属(汞、铅、砷、镉)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 1 | |||||
色泽、香气、清晰度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 |||||||
浊度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 |||||||
相对密度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 |||||||
色泽稳定性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 |||||||
二噁烷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甲醇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净含量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 |||||||
芦荟营养霜型检 | 感官(外观、气味)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1 | |||||
耐热、耐寒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微生物(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重金属(汞、铅、砷、镉)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pH值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二噁烷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游离甲醛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净含量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 |||||||
百花油型检 | 外观,色泽,气味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1 | |||||
耐热,耐寒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酸值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相对密度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过氧化值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微生物(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重金属(汞、铅、砷、镉)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二噁烷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净含量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 |||||||
防晒霜型检 | 感官(外观、气味)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1 | |||||
耐热、耐寒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微生物(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重金属(汞、铅、砷、镉)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pH值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二噁烷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3-亚苄基樟脑等22种防晒剂(苯基苯并咪唑磺酸,4-甲基苄亚基樟脑,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 | |||||||
净含量 |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 |||||||
化妆品安评(简化版) | 3 | |||||||
洗发水功效检测 | 修护 | (体外真发) | 1 | |||||
滋养 | (体外真发) | 2 | ||||||
护发 | (文献查阅) | 1 | ||||||
控油 | (体外实验室方法) | 2 | ||||||
特定宣称(原料功效) | (文献查阅) | 1 | ||||||
去屑 | (体外实验室方法) | 1 | ||||||
化妆品检验 | 农残2项 (滴滴滴六六六) | 《GB/T *****.8-2016 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 3 | |||||
水杨酸等 5 种组分、去屑剂 (水杨酸、吡硫鎓锌、酮康唑、氯咪巴唑、吡罗克酮乙醇胺盐) |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版)第四章理化检验方法 4.11 水杨酸等5种组分 | 3 | ||||||
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 | 卫生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4 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 3 | ||||||
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 | 卫生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4 皮肤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 3 | ||||||
急性眼刺激性 | 卫生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5 急性眼刺激性/腐蚀性试验 | 3 | ||||||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 卫生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2015年版-6 皮肤变态反应试验 | 3 | ||||||
预估合计不含税总价(元) | 税率(%) | 预估合计含税总价(元) |
报价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日期:
标签: 产品委托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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